中國消費者報濟南訊(記者尹訓銀)為進一步健全完善山東省打擊傳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各成員單位職能作用,進一步提升山東省防范和打擊傳銷工作力度,構建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長效機制,近日,山東省出臺了《山東省打擊傳銷工作聯席會議工作規則》(以下簡稱《規則》)和《山東省打擊傳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工作細則》。
《規則》規定,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包括山東省市場監管局、省委政法委、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教育廳(省委教育工委)、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法院、省檢察院。山東省市場監管局為牽頭單位,聯席會議召集人由山東省市場監管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山東省市場監管局,作為山東省打擊傳銷工作聯席會議日常辦事機構,由山東省市場監管局打擊傳銷職能處室負責具體工作。
山東省打擊傳銷聯席會議于2004成立,由19個相關部門參加,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動態調整。聯席會議主要通報、溝通各成員單位開展或參與打擊傳銷工作進展情況,部署階段性整治工作,研究解決打擊傳銷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提出政策措施,確定重大事宜。聯席會議自成立以來已召開會議15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