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劉浩 司宇萌 張文章 薛慶元 朱海)日前,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公告,要求嚴厲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違法行為,斬斷市場銷售產業鏈,保護長江流域生態安全。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迅速行動,按照總局要求,部署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對市場上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上海:嚴格做到“五個禁止”
上海市市場監管局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對推進“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進行專題部署。會議強調,要突出問題導向,堅決完成專項行動的各項任務。一是明確重點工作內容,加強日常監督檢查,要嚴格做到“五個禁止”;二是以專項行動公告明確的8類違規經營行為為重點,加大執法辦案力度,同時追溯上下游來源去向,通報有關地區和部門一查到底;三是要積極做好政策解讀、宣傳引導,充分發揮企業自律作用,引導消費者自覺抵制長江“野味”,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形成人人參與的共治格局。
會議要求,要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加強部門協同,形成工作合力;加強督查督辦,強化責任落實,堅決打贏“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攻堅戰,為落實長江大保護、推動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作出應有貢獻。
安徽:嚴查違法行為
安徽省市場監管局發布消息,全省市場監管系統自7月初開展“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以來,嚴厲查處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行為。截至7月24日,共計檢查水產制品生產企業、加工小作坊407家次,檢查農貿(批)市場10679家次,檢查商超2190家次,檢查餐飲服務單位46425家次,專項行動開局良好。
據介紹,安徽省市場監管系統圍繞嚴把登記準入、加強生產企業監管、加強市場銷售監管、加強餐飲場所監管、加強網絡交易監管、加強廣告監管、鼓勵舉報違法線索、嚴厲查處違法行為等8項重點任務開展工作。截至目前,該省市場監管系統共引導197個經營主體主動變更、注銷含“長江江鮮”“捕撈”等注冊信息,撤除違規店牌、店招1327個,整改餐單2451份,張貼發放宣傳材料67830份;監測電商平臺(網站)、網店74393個次,督促下架(刪除、屏蔽)涉嫌非法交易信息459條;受理舉報線索10條,全部予以核查;嚴厲查處違法行為,立案9件,辦結8件。
福建:斬斷銷售渠道
福建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對水產品生產企業、農批市場、農貿市場、商超、餐飲服務單位等經營者的監管力度,斬斷非法捕撈漁獲物銷售渠道;加強對電商平臺售賣“長江野生魚”“野生江鮮”等行為的監管,杜絕非法捕撈漁獲物的網絡銷售;嚴禁發布有關捕撈、出售、購買、運輸、轉讓、加工消費長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違法違規廣告;依法依規查處非法捕撈漁獲物線上線下交易,采購、加工、經營無合法來源水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未經批準、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規定使用專用標識,出售、購買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違法行為,依法從重予以查處。
福建省市場監管局還注重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新聞媒介發聲,宣傳專項行動的開展情況,曝光典型案例,強化警示教育,營造全社會保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的良好氛圍。
江蘇:禁售“長江魚鮮”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聯合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8部門聯合發布《關于禁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通告》。
通告要求,嚴禁在生產企業、農(集)貿市場、批發市場、商超、餐飲服務單位、電商平臺等制造、加工、 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及其制品;嚴禁在門牌、店招、戶外宣傳中使用“野生長江魚”“野生江鮮”等字樣開展經營活動;嚴禁以“野生長江魚”“野生江鮮”等作為營銷噱頭,對商品的來源、質量做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嚴禁發布有關捕撈、出售、購買、運輸、轉讓、加工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及其制品、禁用漁具、電魚設備的違法廣告;嚴禁農(集)貿市場、批發市場、商超、電商平臺等交易場所為違法出售、購買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及其制品提供交易服務;嚴禁非法配載、運輸、攜帶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及其制品;嚴禁制造、銷售、購買禁用漁具、電魚設備以及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的漁具等。
江蘇省市場監管局表示,將和其他有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嚴厲打擊涉及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各類違法行為,并向社會進行公示;構成犯罪的,司法機關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江西:定向監測網購平臺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組織對涉及該省網絡經營主體網上交易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情況進行了排查,對淘寶、京東、天貓、拼多多、蘇寧易購等主流平臺上該省主體網店開展了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違法行為定向監測工作。
據悉,此次監測共涉及江西省網絡商品交易主體208202家,其中,轄區內網站66113家,國內主流電商平臺網店142089家;發現長江流域、鄱陽湖相關網售涉魚商品24件,已將疑似違法線索函告相關平臺,要求平臺對相關商品做下架處理。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網監處負責人介紹說,下一步,江西省市場監管部門將繼續督促轄區內電商平臺履行主體責任,依法打擊通過互聯網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違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