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訊(記者聶國春) 銀保監會9月9日發布《關于規范保險公司健康管理服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以規范保險公司健康管理服務行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通知》將保險公司健康管理服務分為健康體檢、健康咨詢、健康促進、疾病預防、慢病管理、就醫服務、康復護理七大類型。《通知》明確了健康管理服務應遵循科學性、合理性、安全性、有效性、客觀性及符合倫理學要求等基本原則,要尊重客戶的知情同意權、保護客戶的隱私權,確保相關數據和信息安全,及時做好服務評價反饋和投訴處理等。
《通知》要求保險公司提供的健康管理服務包含在保險產品責任條款中的,其分攤成本不得超過凈保險費的20%,并應在條款中明確健康管理服務的主要內容,同時在精算報告中說明其定價依據。保險公司單獨提供健康管理服務的,應簽訂健康管理服務合同并在合同中注明服務內容和服務價格。單獨提供健康管理服務的,不得與保險產品捆綁強制銷售,不得強制要求購買保險產品的客戶購買健康管理服務。此外,《通知》對保險公司組織管理、制度建設、從業人員、人才培養、信息系統,以及對第三方服務機構的合作范圍和資質條件、遴選考核、合作協議、服務監督、質量評價等方面的要求進行了明確。對保險公司開展健康管理服務的信息披露內容、原則和途徑提出了要求。《通知》還提出,建立內部問責機制、信息報送機制、重大事故和突發群體事件應急處置與報告機制,支持保險行業協會積極開展行業自律,引導保險公司依法、合規開展健康管理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