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西安訊(記者徐文智)根據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凡購買退熱、止咳、抗菌素、抗病毒等四類藥品時,必須進行實名登記。而傳統的紙質登記不便于消費者操作,也給市場監管部門藥品監管人員統計歸類帶來了不小的工作量。為進一步提高監管效能,1月9日,陜西省大荔縣市場監管局藥械監管人員借助信息化手段,自主開發疫情防控四類藥品銷售實名登記微信監管系統,經過兩天的試運行,系統運轉正常,得到了藥品經營單位及消費者的認可和好評。1月11日,該系統在全縣范圍內所有藥品零售企業推廣使用。
自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大荔縣市場監管局按照工作部署,要求全縣藥品零售企業銷售退熱、止咳、抗病毒、抗菌素類等四類藥品,必須嚴格落實實名信息登記,規范藥品銷售行為。開發的疫情防控藥品銷售實名登記微信監管系統,改變了原有消費者紙質登記、藥品零售企業手動登記、基層所手動統計銷售信息的傳統模式,通過消費者手機掃描錄入的方式,就可以自動登記購買者身份證明、藥品名稱、購買數量、家庭住址等信息,從而實現藥品銷售情況實時登記。
隨后,系統會對藥店疫情防控藥品的登記銷售數據進行自動統計分析,同步上傳實現信息共享,大荔縣疫情指揮部將根據上傳的信息交由各鎮辦對購買“四類”藥品的人員進行追蹤,從而形成疫情防控藥品的信息化管控。通過對藥品的銷售數量的監控,及時發現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的行為,把好藥店環節關口,從而降低疫情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