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劉如蘭 記者張文章)廣西凌云縣制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復方金銀花顆粒因存在較大風險隱患被當地監管部門責令全面召回。福建省廈門市同安區市場監管局接到省藥監局協辦通知后,迅速行動,全面排查轄區藥品經營企業,截至3月19日,下架101盒復方金銀花顆粒并配合生產企業完成召回,有效控制風險。
2月下旬,福建省藥監局綜合處發出《關于協助召回廣西凌云縣制藥有限責任公司復方金銀花顆粒的通知》稱,該局收到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管局《關于協助召回廣西凌云縣制藥有限責任公司復方金銀花顆粒的函》,函告其轄區的廣西凌云縣制藥有限責任公司由于生產質量管理混亂、記錄不真實、生產過程無法追溯,存在較大風險隱患。為控制風險,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管局已下發文件責令企業暫停復方金銀花顆粒的銷售、使用并全面召回,并請求福建省藥監局協助對該產品的下架及召回。
根據《藥品管理法》《藥品召回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福建省藥監局要求各地藥品監管部門、藥品稽查辦公室按照監管職責督促本轄區內的藥品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立即暫停廣西凌云縣制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復方金銀花顆粒的銷售和使用,并配合生產企業做好下架及全面召回工作。有關工作情況匯總后及時報送省藥監局藥品流通監管處。
同安區市場監管局接到上級通知后,立即組織轄區藥品零售企業和醫療機構進行全面自查,并督促各市場監督管理所加強監督檢查,消除風險隱患。通過對轄區230家零售藥店和400多家醫療機構的排查統計,發現有5家零售藥店曾向藥品批發企業購進11批次共101盒廣西凌云縣制藥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復方金銀花顆粒。同安區市場監管局立即要求上述5家藥店全部下架該產品,并配合生產企業完成召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