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未按規定上傳食安信息被責令整改
2021-03-24 16:44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作者:張文章 蔣玉妮
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蔣玉妮 記者張文章)正所謂“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為了保障廣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及時排除食品安全中的風險隱患,構建安全穩定的食品安全環境,福建省廈門市翔安區市場監管局持續加強了對進口冷鏈食品的監管,并責令一家未按規定上傳食安信息的物流公司進行整改。

執法人員在物流公司檢查。
3月19日,翔安區新店市場監管所突擊檢查了所管轄區內的一家第三方物流公司,重點檢查其是否落實主體備案、掃碼查驗、建立臺賬、上傳追溯信息等。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當事人作為食品貯存者存在以下違法行為:當事人未及時按規定上傳食品安全信息,違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當事人從事對溫度、濕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貯存業務未到所在縣市市場監管局備案,此點違反了《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的相關規定。
針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翔安區新店市場監管所相關執法人員現場開具了當場行政處罰決定書,嚴肅責令當事人進行整改。
下一步,翔安區市場監管局將繼續加強進口冷鏈食品的監管,為疫情期間的食品安全保駕護航,營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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