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執法人員開展現場檢查。

執法人員詢問企業負責人相關產品進銷貨情況。

東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336件商品予以先行登記保存。
近日,北京市東城區市場監管局在執法檢查中發現,兩家商戶店內銷售的筆記本、保溫杯、圓珠筆、傘罩、U盤等商品上印有“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慶祝活動標志”,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了 《特殊標志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相關規定,屬于“未經特殊標志所有人許可,擅自制造、銷售其特殊標志或者將特殊標志用于商業活動的”違法行為。
執法人員依法對以上兩戶當事人進行立案調查,并對帶有 “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慶祝活動標志”的336件商品予以先行登記保存,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據了解,這是北京市立案查處的首例違規使用 “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慶祝活動標志”案件。東城區市場監管局提示廣大經營者:“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慶祝活動標志”不得用于商業廣告、制作商標或其他任何商業性用途,不得用于私人慶典。廣大消費者如果發現有商家涉嫌在商業活動中違規使用 “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慶祝活動標志”,可撥打12345進行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嚴肅處理。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董芳忠攝影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