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信用卡提供一些增值服務項目,收取客戶費用本也無可厚非,但必須在客戶知情并征得同意的情況下,才具有合理合法性。信用卡不是單方面要求客戶講信用,發卡銀行也必須講信用,信用卡“私自”扣款無異于殺雞取卵,這種嚴重損害廣大客戶合法利益的行為,必須堅決遏制。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不少信用卡的客戶遭遇莫名收費,有的每月被收8元,或是被收20元,且每月扣費并不會有短信電話提醒,不少消費者在每月被莫名收取費用數年后,仍然渾然不知。截至4月20日,在消費者服務平臺“黑貓投訴”上,針對某行信用卡中心的投訴已有12266件,比其他銀行的信用卡高出較多。而在聚投訴平臺上,針對某行信用卡的投訴數量也在不斷攀升,已超過6300件。客戶針對某行信用卡長期扣款的吐槽越來越多,多針對“私自扣款”。
客戶是銀行的消費者,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法規,消費者有知情權和選擇權。針對信用卡“私自”扣款現象,如果消費者稀里糊涂根本就不知情,或并未主動選擇收費項目,銀行擅自扣款就涉嫌消費欺詐;除非銀行有證據證明,消費者是主動勾選或同意開通的。從眾多投訴的情況來看,銀行需要反思,是否存在一些誤導或誘導行為,讓消費者產生誤解,作出了并非本意的選擇。這種情形,盡管消費者“啞巴吃黃連”,但銀行也不能“耍小聰明”設陷阱,不講信用昧著良心賺錢。
據了解,有的銀行信用卡流通卡數和客戶數均在減少,銀行卡服務的收費總額卻在大幅度增長,這不得不令人質疑:其中有多少“私自”扣款的成分?這種只顧眼前利益,不惜犧牲自身發展的長遠利益,顯然是殺雞取卵,如果不及時警醒予以糾偏,信用會逐漸喪失不說,最終將被客戶所拋棄。
光明正大地掙錢才是正道。銀行信用卡首先自身要講信用,在正式收取相關項目費用前,應當明確告知并征得消費者同意,比如在短信提醒后,要求客戶短信回復確認,不回復則不開通、不收費;每月扣款前后,也應向客戶發出提醒,并明確告知退訂方式,讓客戶可以及時退訂、止損。同時,銀行還可以通過手機APP、微信小程序等電子渠道,設置自行停止收費項目的選項,為消費者提供對等的便利。這樣,明明白白地消費,光明正大地掙錢,才能互信互利取得雙贏。
此外,銀監會等監管部門應加大監管力度,敦促銀行合法、規范經營,尊重客戶權益,對違規違法收取的費用,一經查實,責令退還給廣大客戶,并進一步提高違法成本,予以嚴厲的行政和經濟懲罰。也就是說,對銀行薅客戶羊毛的做法堅決說“不”,方能遏制類似侵害消費者合法利益的現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