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武漢訊(尹紅超 記者吳采平)5月12日,記者從湖北省市場監管局獲悉,為深入貫徹“放管服”改革要求,該局在全省范圍內推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許可告知承諾制,進一步推進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改革,提高行政審批效能,激發檢驗檢測市場活力。
據了解,2020年8月,湖北省在中國(湖北)自由貿易試驗區推行檢驗檢測機關資質認定告知承諾制。根據前期試點運行情況,湖北省市場監管局于今年4月27日印發《關于全面推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告知承諾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自發文之日起,該省行政區域內檢驗檢測機構的資質認定,全面實行告知承諾制。
《通知》指出,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告知承諾制以自愿為前提。凡符合市場監管總局《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告知承諾實施辦法(試行)》要求的檢驗檢測機構申請資質認定,除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必須采用一般程序或者告知承諾程序的外,均可自主選擇資質認定程序。
申請機構選擇告知承諾方式的,應向資質認定部門提交簽章后的告知承諾書原件(一式二份)及相關申請材料。資質認定部門應按照《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告知承諾實施辦法(試行)》相關規定實施審批,并在作出準予資質認定決定后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機構的承諾內容是否屬實進行現場核查。
《通知》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指導申請資質認定檢驗檢測機構按規定的條件和要求,依法作出承諾、嚴格履行承諾,同時按照有關告知承諾后續監管要求,依法加強對有關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對于在資質認定申請中作出虛假承諾、聲明或者未按規定履行承諾、聲明的,按程序報請資質認定部門依法撤銷許可決定,并向社會公布。各檢驗檢測機構要依法落實主體責任,自覺接受和配合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開展的核查和監督,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