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工信部對外通報稱,由于存在超范圍收集個人信息等問題,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包括豆瓣APP在內的106款違規APP進行下架處理。(據12月10日《北京商報》報道)
下載一款地圖導航類移動應用程序,需要獲取手機通訊錄和短信權限;打開視聽類移動應用程序,位置信息也許會被頻繁掃描;一不小心,觸碰移動智能終端的某個圖標,麥克風權限就會被打開……伴隨著消費生活與移動應用程序的深度融合,一些違規APP過度索取消費者個人信息的行為愈演愈烈,日益成為數字社會亟需強化治理的一大“頑疾”。
部分APP過度索取個人信息行為頻繁,使人不勝其擾。一旦這些獲取的信息被違規泄露或濫用,廣告電話、詐騙短信就會接踵而至;部分APP的過度索權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隱私權,滋生了信息黑產等利益鏈條,為不法分子借助互聯網進行經濟詐騙提供了漏洞與土壤,消費者信息權和人身財產權安全狀況令人堪憂。
為消費者數據權益提供安全保護,我國相關法治建設進展迅猛。《網絡安全法》明確網絡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規范了APP運營者必須遵守的“鐵律”;《個人信息保護法》細化個人信息保護,明確處理個人信息應當采取對個人權益影響最小的方式,應當限于實現處理目的的最小范圍,不得過度收集個人信息;《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必要個人信息范圍規定》則為常見的39類APP收集個人信息描摹出了最為細致的“畫像”,什么信息可以合理獲取,什么信息則是過度索取。可以說,融合民法典、電子商務法等法律武器,一張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保護網已經愈發緊密。
APP過度索取個人信息治理,需要監管部門綜合施策。截至目前,工信部已經開展了20次APP超范圍索取權限、過度收集用戶個人信息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先后三次組織對重點問題開展“回頭看”,持續加大對APP侵害用戶權益的整治力度。12月9日,工信部對106款違規APP開出“下架”的嚴厲罰單。整治措施不僅僅是“下架”,監管部門治理“組合拳”頻出,不斷壓實APP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公開對違規APP的公眾舉報、投訴渠道,督促APP經營者提高內容質量與運營能力,完善信息發布審核、公共信息巡查、應急處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相比以往,如今的網絡空間愈發天清氣朗,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閥”愈擰愈緊。
部分APP經營者屢屢被罰,令人矚目。據工信部通報,2021年1-11月期間,豆瓣APP已經被監管部門實施了20次處罰,并多次予以頂格50萬元罰款,累計罰款數額達到900萬元。本次“下架”處罰名單中,豆瓣APP依然在列。資料顯示,誕生于2005年的豆瓣曾是一個傳播書籍、電影、音樂等作品信息的網絡“翩翩少年”,如今卻成為屢屢受罰的APP“問題青年”。唏噓之余,對監管部門的這記“當頭棒喝”,筆者不禁鼓掌喝彩。部分APP經營者漠視消費者隱私權,甚至借助信息黑產謀取不法利益,屢屢踩線過界,侵害消費者信息安全權益,如果只是“一罰了之”難以叫醒“裝睡之人”,只有重典懲治,踩下“剎車板”,才能收獲真正效果。“下架”應是治愈這類違規APP的一劑“良藥”。
當然,“下架”不是目的,規范管理是為了更好發展。監管規范和促進發展,兩手并重、兩手都要硬。明確規則,劃出底線,設置好“紅綠燈”,讓APP經營者敬畏法律威嚴,引導督促APP經營者強化企業主體責任,依法依規創新經營,只有如此,APP運營者才能行穩致遠,消費者信息安全權益才能得到切實維護。(徐文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