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葉毅 林莉莉 記者張文章)2月14日,記者從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市場監管局獲悉,近日該局根據掌握線索,立案查處一起惡意注冊“共同富裕”商標的違法行為,并對涉事公司及相關負責人作出行政處罰。
據了解,思明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核查線索時發現,廈門當地一家網絡科技公司于2021年8月受廣州某公司委托,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注冊“共同富裕”商標。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共同富裕”并不適合用作商標,上述申請已于2021年10月被駁回。
思明區市場監管局認為,該網絡科技公司作為商標代理機構,應當知道以“共同富裕”作為商標使用在指定服務項目上,易產生不良社會影響,卻依然接受代理,其行為違反了《商標法》及《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若干規定》有關規定。執法人員對當事人代理惡意注冊“共同富裕”商標的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惡意申請商標注冊的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予以警告并處罰款1萬元。同時,根據《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若干規定》第十三條等規定,執法人員對代理申請上述“共同富裕”商標注冊的網絡科技公司直接負責人員吳某給予警告,并處罰款0.5萬元。此案也是思明區市場監管局近年來首次對商標代理機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作出行政處罰。
思明區市場監管局表示將繼續重拳出擊,精準教育懲戒,加大打擊力度,全面形成高壓震懾,規范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秩序,持續強化知識產權保護與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