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記者鄭鐵峰)冬奧賽事如火如荼,激蕩人心,吉祥物“冰墩墩”成為市場“頂流”。一“墩”難求的情況下,有商家冒險侵權。日前,浙江省溫州市市場監管局查獲一起“冰墩墩”被侵權案。
2月10日,溫州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日常監測中發現該市DIY創意館在某團購平臺上發布帶有“冰墩墩”“雪容融”等奧運吉祥物名稱和圖片的團購廣告。發現線索后,執法人員第一時間對當事人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并通過“市監保”取證平臺對相關證據予以取證固證,同時責令當事人下架該團購活動。

溫州市DIY創意館發布的侵權廣告。資料圖片
經執法人員教育,店主立即與平臺聯系下架該團購廣告,并表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現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介紹,為加強對2022北京冬奧會吉祥物等標志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溫州市市監局提前部署,精心組織開展北京冬奧會奧林匹克標志保護專項行動。加強“涉奧”網絡專項監測,開展廣告宣傳指導,結合元旦、春節期間網絡交易監管工作,針對文體用品、服裝鞋帽、冰雪裝備、紀念品、吉祥物玩偶等重點商品,加大網絡監測頻次,加強網絡監管力度,嚴厲打擊未經授權以商業為目的擅自使用奧林匹克標志,以及未經權利人許可利用冬奧會有關元素發布廣告等違法行為。在檢查中,執法人員還廣泛宣傳知識產權保護常識,告知商戶未經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以商業目的使用奧林匹克標志;經許可的合法使用人,應當嚴格按照許可范圍規范使用奧林匹克標志。
據悉,下一步溫州市監部門將持續加大監測力度、檢查力度和打擊力度,切實有效保護奧林匹克標志知識產權,為北京冬奧會、冬殘奧會順利舉辦保駕護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