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記者鄭鐵峰)3月21日,記者從浙江省網商協會了解到,該協會立足于浙江直播經濟生態,聚焦直播電子商務選品和品控管理,經充分調研和征求意見,起草并發布《直播電子商務選品和品控管理規范》團體標準,對直播帶貨的選品、品控方面作出新的要求和規范。
建立品質管理人員專崗。考慮到直播相關機構規模不一,并非所有直播方都有能力建立專業的選品和品控團隊,標準規定了直播相關機構應當配備專崗品質管理人員,對供應商及直播商品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
建立完善的選品流程。該標準規定了直播相關機構應當建立完善的選品流程,包括對供應商和直播商品的初步審查、資質審查、試樣測評或抽樣檢測、賣點等宣傳內容審核,以及復審等相關流程,并對各個流程進行了詳細的規定。
建立審核臺賬備查制度。鑒于選品過程中存在資質提供形式多樣、樣品不能提供或不易保存等情況,該標準規定直播相關機構應建立選品審核臺賬備查制度。
建立第三方檢測機制。該標準規定直播相關機構在直播銷售事前、事中、事后應有選擇性地對商品開展第三方檢測,鼓勵建立“神秘抽檢機制”,以確保商品符合選品相關要求。
據悉,該標準還針對直播生態中“貨”的維度作出了規范和要求,加強選品和品控,把住商品質量關,才能從源頭降低直播帶貨風險,提升直播帶貨效果,營造更好的行業氛圍,提高行業的規范水準,促進公平網絡消費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