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4月底,福建省福州市市場監管局出臺了《餐飲連鎖企業總部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該《意見》是對目前監管制度空白的探索,具有先行先試的創新價值,通過對福州市連鎖餐飲企業實行統一備案管理,優化餐飲連鎖企業總部管理體系和管理制度,落實餐飲連鎖企業總部主體責任。
近年來,我國連鎖餐飲企業快速發展,已成為食品企業最具活力的經營模式之一。連鎖餐飲企業規模化、標準化、專業化經營方式,對食品安全水平的穩步提升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但目前全國餐飲連鎖企業主體責任相關規定比較少,且由于總部未實行許可監管部門,無法掌握全市餐飲連鎖企業具體數量,為有效實施監管帶來一定難度。為進一步加強本市連鎖餐飲企業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市場監管部門監管責任、推進依法誠信經營,福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據法律要求,就落實餐飲連鎖企業總部主體責任提出該《意見》。
《意見》適用范圍是在福州市行政區域內(不含福建自貿區福州片區,以下簡稱福州市)使用統一餐飲品牌,以直營、合營、加盟連鎖等方式開展連鎖經營,且已有10家以上連鎖門店或已有3家單體總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連鎖門店的連鎖餐飲企業總部。
《意見》提出,實行總部報備承諾制。在福州市實行餐飲連鎖企業總部報備承諾制度的管理措施,即注冊登記在福州市的餐飲連鎖企業總部,應至福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報備,簽訂餐飲連鎖企業總部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承諾書。
《意見》要求,餐飲連鎖企業承諾落實總部食品安全管理責任。統一食品原料管理、統一操作規程管理、統一食品安全管理機制、.統一配送機制、統一自查機制、統一培訓機制。福州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要認真研究新形勢下連鎖餐飲的發展規律和經營特點,采取更加有效的監管措施,進一步加強連鎖餐飲企業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促進連鎖餐飲企業健康發展。要創新監管方式,嚴格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建立連鎖企業的基礎檔案、督促連鎖企業總部履行主體責任、推進連鎖企業的示范建設、加大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落實連鎖企業的培訓制度、增強食品安全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意識。要加強社會共治,營造正向氛圍:充分發揮餐飲行業協會的作用、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宣傳的作用、充分發揮監管信息公開的作用、充分發揮社會各界監督的作用。
《意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五年,由福州市市場監管局負責解釋,必要時可根據監管實際進行評估,修改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