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體曝出,一位北京家長為孩子花了200萬元買奧特曼卡,居然仍未集齊……巴掌大的奧特曼卡究竟有何種魔力,吸引眾多小學生沉浸其中?記者調查發現,奧特曼卡在小學生中已經遠遠超出玩具收藏的概念,成了“社交名片”和“身份象征”。(據8月14日《揚子晚報》報道)
奧特曼卡引發的關注和爭議已經持續了一段時間,但在爭議和質疑聲中,奧特曼卡仍以既有的營銷模式在市場上一路高歌猛進,讓大量未成年人陷入卡片攀比模式、社交模式。
奧特曼卡實行的是盲抽、盲選的營銷模式,商家給奧特曼卡設置了幾十種稀有度,劃分了三六九等,稀有度高即等級高的卡片藏身于價格較貴的卡包中,出現概率低,有的卡片甚至要在專屬限定包中才有概率開出,價格低的卡包中開出的則大都是稀有度低、等級低的卡片,是沒有什么收藏價值的“廢卡”。商家還專門為奧特曼卡舉辦大型賽事,部分賽事僅限14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報名。商家的營銷術刺激了未成年人的購卡攀比欲望,對未成年人成癮性消費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條規定,保護未成年人,應當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則。處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項,應當符合“適應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的規律和特點”等要求。顯然,奧特曼卡的營銷模式所催生的非理性消費并不符合保護未成年人的法律精神。由此切入,社會各界可以找到履行社會保護、學校保護、家庭保護責任的“干預點”,給奧特曼卡打上“補丁”。
立法、監管部門以及消協、婦聯、共青團等應加強對奧特曼卡等盲售類卡片營銷模式的關注研究,找準其對未成年人的危害點,給商家的營銷行為定性質、立規矩、劃底線,拉出“負面清單”,促使商家調整優化盲售類卡片營銷規則,去除誘導性消費或博彩色彩,并可考慮在校園周邊一定范圍劃出禁售區,針對未成年人設置監護人陪同購買或同意購買的條件,限定一段時間內的消費額度等。教育部門、學校則應禁止學生在校玩卡斗卡,引導學生走出以卡社交的誤區。家長應引導孩子養成健康合理的消費觀念,不能縱容迎合孩子的非理性購卡需求。社會各界都應以問題為導向盡到一份責任,給未成年人建立“奧特曼卡”的防沉迷機制。(李英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