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近日,福建省泉州市市場監管局公示2022年7月食品、藥品行政處罰信息。泉州鯉城友誼百貨貿易有限公司、泉州市豐澤區北峰涌泉天然水開發中心等8家食品、藥品(化妝品)生產經營單位因涉嫌違法違規受到行政處罰。
經檢測,泉州鯉城友誼百貨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泥鰍獸藥殘留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2022年7月14日,泉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現責令該百貨公司停止上述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58.05元,罰款5萬元。
泉州鯉城區石崎輝樂家禽攤銷售的烏雞獸藥殘留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7月14日,泉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條第一款、第四款的規定,責令該家禽攤停止上述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罰款。
泉州市豐澤區北峰涌泉天然水開發中心因生產的飲用水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7月14日,泉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責令其改正,并沒收違法所得94元,處罰款1萬元。
另外,鄭傳龍因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鹽鹵豆腐、豐澤區寶誠便利店因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產品、豐澤區團團百貨商行因經營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的食品、福建泉州和潤家商貿有限公司洛江分公司因銷售過期食品、泉州市洛江區萬安小寶貝母嬰用品因經營未備案的化妝品,受到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涉案物品等相應的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