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寧訊(記者 顧艷偉)10月31日,廣西桂林市消費者協會與桂林市秀峰區人民法院簽署合作協議,共同成立消費者權益保護訴調對接工作室。根據雙方約定,法院可委派或委托桂林市消協調解相關消費糾紛案件,桂林市消協調解成功的案例,可由秀峰區法院進行司法確認,對調解結果賦予強制執行力。

消費者權益保護訴調對接工作室成立儀式現場。周維紅攝
桂林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楊宏江說,消協與秀峰區人民法院聯合成立消費者權益保護訴調對接工作室,是為了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意見》和人民法院“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工作原則,是桂林市消協建立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多元解紛機制,促進依法、公正、高效、妥善化解矛盾糾紛的具體舉措。
據介紹,消費者權益保護訴調對接工作室成立后,經案件當事人同意,秀峰區人民法院可以將適宜消協調解的涉消費者權益保護類案件委派或委托桂林市消協進行調解。由桂林市消協自主調解成功的投訴糾紛,經當事人同意,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秀峰區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經人民法院確認有效的調解協議,負有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拒不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其內容符合法律關于強制執行規定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楊宏江表示,消費者權益保護訴調對接工作室的成立,為消費者提供了更多可選擇的糾紛解決渠道,既解決了消協調解協議無法強制執行的問題,也解決了消費者通過訴訟維權的成本高、耗時長的問題,可以較好地維護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提升司法機關和社會監督機構化解消費糾紛工作效能,促進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發展進步具有積極的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