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孫燕明)12月26日,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發布的《關于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自2023年1月8日起,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對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實行隔離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觸者;不再劃定高低風險區;對新冠病毒感染者實施分級分類收治并適時調整醫療保障政策;檢測策略調整為“愿檢盡檢”;調整疫情信息發布頻次和內容。依據國境衛生檢疫法,不再對入境人員和貨物等采取檢疫傳染病管理措施。
當前,國內外專家普遍認為新冠病毒變異大方向是更低致病性、更趨向于上呼吸道感染和更短潛伏期。奧密克戎變異株成為全球流行優勢毒株,雖然感染人數多,但致病力較早期明顯下降,所致疾病將逐步演化為一種常見的呼吸道傳染病。綜合考慮病毒特點、疫情形勢、疫苗接種、醫療資源準備和防控經驗等因素,我國已具備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由“乙類甲管”調整為“乙類乙管”的基本條件。我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防控面臨新形勢新任務,防控工作進入新階段。
《方案》提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后將采取12項主要措施:進一步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率,在重癥高風險人群中推動開展第二劑次加強免疫接種;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療相關藥品和檢測試劑準備,滿足患者用藥和檢測需求;加大醫療資源建設投入,重點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癥床位準備;調整人群檢測策略,社區居民根據需要“愿檢盡檢”,不再開展全員核酸篩查;根據疾病嚴重程度,分級分類救治患者;做好社區重點人群健康調查和分級服務,摸清轄區65歲及以上老年人合并相關基礎疾病和疫苗接種情況,提供分類分級健康服務;強化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醫院、學校、學前教育機構、大型企業等重點機構防控,嚴防場所內聚集性疫情風險;加強農村地區疫情防控,為農村老年人、基礎疾病患者等高風險人群提供就醫保障;強化疫情監測與應對,研判疫情發展態勢,依法動態采取適當的限制聚集性活動和人員流動等措施壓制疫情高峰;倡導堅持個人防護措施,落實每個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做好信息公布和宣傳教育,全面客觀宣傳解讀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從“乙類甲管”調整為“乙類乙管”的目的和科學依據;優化中外人員往來管理,來華人員在行前48小時進行核酸檢測,取消入境后全員核酸檢測和集中隔離,取消“五個一”及客座率限制等國際客運航班數量管控措施。
《方案》規定,為保證居民檢測需求,要求社區保留一定數量的便民核酸檢測點,零售藥店、藥品網絡銷售電商等要充足供應抗原檢測試劑。同時,考慮到醫療機構、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脆弱人群集中的場所,有關脆弱人群發生重癥風險較高,一旦傳染源引入,易發生聚集性疫情,因此提出對以下人群開展抗原或核酸檢測:對醫療機構收治的有發熱和呼吸道感染癥狀的門急診患者、具有重癥高風險的住院患者、有癥狀的醫務人員開展抗原或核酸檢測;疫情流行期間,對養老機構、社會福利機構等脆弱人群集中場所的工作人員和被照護人員,定期開展抗原或核酸檢測;對社區65歲及以上老年人、長期血液透析患者、嚴重糖尿病患者等重癥高風險的社區居民、3歲及以下嬰幼兒,出現發熱等癥狀后及時指導開展抗原檢測,或前往社區設置的便民核酸檢測點進行核酸檢測;外來人員進入脆弱人群聚集場所時,查驗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現場開展抗原檢測。
《方案》要求,依托醫聯體構建分級診療體系,醫聯體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都有各自的功能定位,以滿足患者就醫需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做好人群健康監測和健康管理,特別對老年人合并基礎疾病等重癥高風險人群要實施分級健康服務;醫聯體內二級醫院主要提供技術支持,提高基層醫生對高風險人群的識別、診斷和處置能力,同時做好居民常見病、多發病診療工作;醫聯體內牽頭三級醫院負責急危重癥患者救治,并為基層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在病情變化需要就診時提供綠色通道。
《方案》要求,加強分級分類收治工作,指導地方建立分片包干責任制,以地級市為單位建立三級綜合醫院分片包干責任制。按照分區包片原則,為每家三級綜合醫院劃定責任范圍,對口收治劃定區域內高齡合并新冠病毒感染的重型、危重型患者,實現老年重癥患者包干管理“全覆蓋”。需要指出的是,分區包片劃定的是責任范圍,并不意味著只負責劃定區域內患者的收治,任何醫院不得以劃定區域為理由推諉、拒收其他區域轉來的重癥患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