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陳重捷 記者張文章)福建省廈門市同安區一家連鎖物流企業有20多臺場內叉車(屬于特種設備),然而真正持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僅1人,其他作業人員全是持無效的《建筑行業工程機械施工作業操作證》。1月5日,同安區市場監管局發布警示,提醒叉車使用單位注意作業證法律效力,不得無證作業,避免事故風險。
近日,同安區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對轄區一家連鎖物流企業進行檢查時,發現2部在用叉車的作業人員無法提供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企業負責人面對檢查,拿出了2本《建筑行業工程機械施工作業操作證》,操作證上標注的作業類別為非特種設備,而在物流園區內使用的叉車屬于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考核合格,取得相關資質證書后方可上崗。

執法人員在物流園區檢查叉車使用狀況。
執法人員進一步調查了解到,該物流企業在廈門市共登記有20多臺場(廠)內叉車,使用地點涉及6個行政區,作業人員20-30人,其中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僅有1人,其余均持《建筑行業工程機械施工作業操作證》,該證系該公司統一找上門推銷人員辦理的。
執法人員依法向企業下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責令其限期改正未配備具有相應資格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違法行為,逾期未改正的,將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六條的規定,責令停止使用有關特種設備或者停產停業整頓,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