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孫燕明)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構建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指出,聚焦人民群眾所急所需所盼,以公益普惠和優質均衡為基本方向,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務水平。堅持優先保障,在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財政資金投入、公共資源配置等方面優先保障基本公共教育服務。
《意見》提出,全面保障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推動城鄉整體發展,加快校際均衡發展,保障群體公平發展,加快民族地區教育發展,提高財政保障水平。統籌做好面向學生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加強學生衛生健康服務,豐富公共文化體育服務,做好畢業生就業創業服務。
到2027年,優質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初步建立,供給總量進一步擴大,供給結構進一步優化,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到2035年,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師資隊伍、經費投入、治理體系適應教育強國需要,市(地、州、盟)域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水平顯著提升,絕大多數縣(市、區、旗)域義務教育實現優質均衡,適齡學生享有公平優質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務,總體水平步入世界前列。
《意見》要求,大力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助盡助水平,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全覆蓋。完善覆蓋全學段學生資助體系。建立健全幼兒資助制度,通過減免保教費等方式,切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幼兒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堅持和完善義務教育“兩免一補”政策,為學生免除學雜費、提供免費教科書,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生活補助;深入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為實施地區學生提供營養膳食補助。對符合條件的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免除學雜費。對符合條件的中等職業教育在校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免除學費。優先將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兒童納入資助范圍,對殘疾學生特殊學習用品、教育訓練、交通費等予以補助。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國家財政狀況,綜合考慮物價水平和生活成本等變動情況,完善資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意見》強調,提升學生資助精準化水平。依托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加強教育與民政、農業農村、殘聯等部門間數據共享交換,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依據和工作程序,提高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精準度和異地申請的便利性,不斷完善資助資金發放機制,全面落實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切實做到應助盡助。推動各地區根據所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財政狀況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分布狀況,差別化確定資助比例和標準。進一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保持學生資助政策總體穩定、有效銜接,對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對象子女給予重點關注。加強學生資助政策宣傳,確保資助信息公開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