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劉銘)今年以來,四川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圍繞餐飲浪費突出問題,嚴格監管舉措,組織開展制止餐飲浪費專項行動,積極倡導綠色消費理念,依法糾正、查處了多起餐飲浪費違法行為。8月15日,四川省市場監管局發布第三批典型案例。
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提示提醒
本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三起案件的當事人因違反《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被罰,其行為均構成了餐飲服務經營者未主動對消費者進行防止食品浪費提示提醒的違法行為。
2023年5月15日,自貢市貢井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日常檢查中發現,當事人自貢市貢井區味道長餐館內的醒目位置未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2023年4月21日,眉山市彭山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彭山區北木南烤肉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其店內醒目位置未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且當事人手機掃碼點餐界面也無“適量點餐、反對浪費”等提示消費者適量點餐字樣。2023年6月14日,資陽市雁江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四川東鍋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的美蛙漁府餐飲店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其店內醒目位置未張貼或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
上述各轄區市場監管局已依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分別作出對“味道長餐館”當場警告,責令“北木南烤肉店”“四川東鍋餐飲”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據記者了解,2023年5月19日,自貢市貢井區市場監管局在回查“味道長餐館”時發現,當事人已在店堂內張貼了反食品浪費標識,履行了引導消費者按需適量點餐的經營者主體責任。
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浪費
綿陽市科創區上馬社區滋味工坊食品浪費案。2023年1月15日,綿陽市市場監管局科技城新區分局接到群眾對當事人綿陽科創區上馬社區滋味工坊餐飲店設置包間最低消費的投訴。2023年2月20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未在經營場所點餐區醒目位置張貼或者擺放反食品浪費標識的問題,向當事人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經查,當事人的經營場所內雖未發現有關“包間最低消費”的提示,實際經營中通過訂餐電話告知消費者包間最低人均消費,以及在包間消費的消費者人數。當就餐人數未達到包間固定餐位人數,人均消費低于100—120元金額時,服務員采取誘導點餐方式,變相實施包間最低消費的營銷模式,當事人的行為侵犯消費者公平交易權利,誘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食品浪費。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二條以及《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二款的規定,2023年3月30日,綿陽市市場監管局科技城新區分局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五條對當事人作出警告并罰款2000元的行政處罰。
宜賓市敘州區饞小抄面館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食品浪費案。2023年6月27日,宜賓市敘州區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宜賓市敘州區饞小抄面館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其店門前擺放有內容為“饞小抄,大胃王,邀你來戰挑戰大胃王,吃好漢抄手108個,挑戰成功獲得100元代金券”的宣傳海報。經查,自當事人2023年6月18日開業以來,已進行“挑戰大胃王有獎比賽”活動1次,期間有3名顧客完成比賽后獲得金額不等代金券,另1名顧客未能完成比賽,其吃剩的20個抄手被倒入垃圾桶,造成明顯食品浪費。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第二款、第五款的規定,構成餐飲服務經營者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造成食品浪費的違法行為。宜賓市敘州區局市場監管局依據《反食品浪費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