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武漢訊(向懸峰 記者吳采平)10月1日,市場監管總局修訂出臺的《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正式施行。《實施辦法》是對2021年3月1日施行的《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的細化完善,進一步規范了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優化自主申報服務,細化爭議裁決程序,更好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湖北省市場監管局認真貫徹落實《實施辦法》,聚焦“四化”推動《實施辦法》在湖北省落地落實,為加快建設全國構建新發展格局先行區,積極融入全國統一大市場,持續優化湖北省營商環境發揮積極作用。
思想認識再深化。湖北省市場監管局以開展“行風建設三年攻堅專項行動”為契機,始終把經營主體獲得感和滿意度作為工作的出發點、立足點,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按照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登記注冊“規范化、標準化、便利化”的要求,不斷增強做好名稱登記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申報服務更優化。根據《實施辦法》中關于集團名稱、無行業表述名稱等登記新規,湖北省市場監管局及時升級優化名稱自主申報系統,對接市場監管總局名稱禁限用字詞庫和行業規范表述庫,提升系統的智能化水平。申請人可通過湖北政務服務網名稱自主申報系統對擬訂的企業名稱自主進行查詢、比對和篩選,選取符合要求的企業名稱。各級登記窗口設立業務幫辦崗,幫助申請人高效便捷地完成企業名稱自主申報,湖北省名稱登記服務水平不斷提升。
登記行為規范化。湖北省市場監管局指導各級登記機關在辦理企業設立或名稱變更登記業務時,按照《實施辦法》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對含有損害國家尊嚴或者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妨礙社會公共秩序、違背社會公序良俗以及“蹭熱度”“傍名牌”等內容和文字的企業名稱,一律不予登記。同時,指導各地依法依規糾正已登記的不符合規定的名稱,引導企業理性選擇名稱,并耐心細致做好解釋工作。
宣傳引導多樣化。線上通過各類媒體發布《實施辦法》政策解讀,線下通過受理窗口、電話咨詢、宣傳欄等多種途徑對《實施辦法》進行廣泛宣傳,提升經營主體對新法新規的知曉度,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同時,要求各級登記機關加強新法學習,及時收集、反饋名稱登記中遇到的問題,不斷提升業務水平。
下一步,湖北省市場監管局將持續優化名稱自主申報系統功能,完善名稱爭議調解機制,為經營主體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名稱自主申報服務,進一步規范名稱秩序,激發市場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