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京訊(魯丹婷 記者薛慶元)商家廣泛使用的多數“生鮮燈”(又被稱為“美顏燈”)能夠使商品的顏色看起來格外新鮮,出了市場,就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近日,江蘇省南京市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加強對生鮮燈的監督檢查,保障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
市場監管總局修訂發布的《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將于12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七條第二款規定,銷售生鮮食用農產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產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誤導消費者對商品的感官認知。為保障新規定的落實,南京市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板橋分局從實際情況出發,積極開展新規實施前的過渡引導工作,維護市場秩序。

排查畜肉生鮮攤位。資料圖片
截至目前,板橋分局共排查蔬菜、畜肉生鮮攤位40多家,排查超市、生鮮店以及鹵菜店20多家,發放宣傳海報100份,發現的不合格“生鮮燈”使用商戶11戶,均已完成整改。通過此次排查整治活動,有效遏制了一些經營戶利用生鮮燈“美化”食用農產品,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從而給廣大消費者營造安心的食用農產品消費環境。
下一步,南京市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將持續緊盯農貿市場、超市、肉類專賣店等重點經營場所,指導食用農產品將“生鮮燈”更換為正常燈具,共同營造安全健康的食品消費環境。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如在《辦法》施行后發現相關違法違規行為,請撥打12315投訴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