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武曉莉)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印發了《國內旅游提升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進一步改善旅游消費環境,提振旅游消費信心,滿足游客多元化、個性化需求,推動旅游業高質量發展。
《通知》順應旅游消費大眾化、出游個性化、需求品質化的發展趨勢,聚焦游客訴求集中的領域和問題,完善體制機制,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游客滿意度、增強獲得感。主要目標是到2025年國內旅游市場規模保持合理增長、品質進一步提升,國內旅游宣傳推廣效果更加明顯,優質旅游供給更加豐富,游客消費體驗得到有效改善、滿意度進一步提升,旅游公共服務效能持續提升,重點領域改革取得突破,旅游市場綜合監管機制更加健全,現代治理能力進一步增強,國內旅游市場對促進消費、推動經濟增長的作用更加突出。
加強宣傳豐富供給
加強國內旅游宣傳推廣方面,《通知》要求創新旅游理念宣傳,積極宣傳旅游是一種生活方式、學習方式和成長方式。創新舉辦“5•19中國旅游日”活動,將其打造成為廣大游客和旅游從業者的節日。推出一批優秀旅游公益廣告和書籍、影視、動漫賦能旅游特色案例。
加強旅游形象推廣,圍繞“旅游中國 美好生活”國內旅游宣傳主題,實施“跟著季節游中國”“城市巡游記”“我的家鄉有寶藏”等專項推廣,開展“讀萬卷書 行萬里路”中華文化主題旅游推廣。統籌跨省區域旅游宣傳推廣,鼓勵支持區域性旅游宣傳推廣聯盟和相關省市共建機制、共拓市場、共推產品、共享成果。
豐富優質旅游供給方面,優化旅游產品結構,創新旅游產品體系,針對不同群體需求,推出更多滿足市場需要、富有特色的旅游產品、旅游線路,開發體驗性、互動性強的旅游項目,著力推動研學、銀發、冰雪、海洋、郵輪、探險、觀星、避暑避寒、城市漫步等旅游新產品;發展綠色旅游,推動出臺推進綠色旅游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智慧旅游發展,培育智慧旅游沉浸式體驗新空間新場景;推動科技賦能旅游,進一步推進新技術在旅游場景廣泛應用,更好發揮國家旅游科技示范園區作用,提升旅游產品和服務的科技含量。
打造優質旅游目的地,建設一批富有文化底蘊的世界級旅游景區和度假區。實施文旅產業賦能城市更新行動。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鮮明的國家級旅游休閑城市和街區。指導推進國家5A級旅游景區和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建設。開展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試點,推動提升鄉村旅游運營水平。推出一批全國鄉村旅游重點村鎮、鄉村旅游集聚區、國際鄉村旅游目的地。
促進旅游新業態有序發展,推進“旅游+”和“+旅游”,促進旅游與文化、體育、農業、交通、商業、工業、航天等領域深度融合。建設國家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打造新型旅游消費目的地。拓展旅游演藝發展空間,發展特色旅游演藝項目,推動旅游演藝提質升級。培育文體旅、文商旅等融合發展的新型業態,打造“跟著賽事去旅行”“尋味美食去旅行”品牌項目。推進全國紅色旅游融合發展示范區、重點區建設。推動建設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特色景區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體驗基地。
推動旅游業區域協調發展,緊密圍繞區域重大戰略以及重點城市群等,進一步推動各類文化旅游帶(走廊)等建設。推進東中西部跨區域旅游協作,探索互為旅游客源地和目的地的合作路徑。
改善旅游消費體驗
《通知》要求優化旅游消費服務,推動優化景區預約管理制度,準確核定景區最大承載量,進一步提升便利化程度。優化消費場所空間布局,完善商業配套。建立健全質量分級制度,促進品牌消費、品質消費,切實提升游客消費體驗。
推進平臺載體建設,加強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及試點城市建設,推動示范城市提質擴容,強化動態考核,更好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推動示范及試點城市加強消費聯動及產業協作。推動國家級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規范創新發展,開展24小時生活圈建設試點,提升夜間消費品質。
實施消費促進計劃,開展“百城百區”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費行動計劃,鼓勵各地與中國銀聯、合作銀行、平臺企業等加強合作,實施消費滿減、票價優惠、積分兌換等惠民措施。開展全國文化和旅游惠企樂民活動,組織各地結合法定節假日、傳統節日和暑期等旅游旺季,因地制宜推出消費惠民措施,舉辦豐富多彩的文化和旅游惠民活動。
加強標準制定實施,完善旅游標準體系,以促進旅游產品升級和服務品質提升為導向,加大標準制修訂力度,提高標準實施應用水平和效果。推動實施旅游民宿國家標準,制定民宿管家服務規范行業標準,開展《導游服務規范》等旅游業國家標準宣貫工作。
加大文明旅游宣傳力度,培育行業文明旅游工作標桿,發揮引領作用。開展系列宣傳實踐活動,征集發布文明旅游宣傳引導典型案例,發布文明旅游出游提示,營造文明旅游環境。
提升效能支持轉型
提升公共服務效能方面,《通知》要求加快旅游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各地加大旅游基礎設施投入,進一步完善旅游服務中心(咨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公共服務信息平臺、旅游廁所等旅游公共服務設施。優化線上、線下旅游公共信息服務布局,加強旅游公共信息服務資源整合。加強旅游惠民便民服務,大力推動博物館等文博場館數字化發展,加快線上線下服務融合。
支持經營主體轉型升級方面包括推動旅行社轉型發展,引導在線旅游企業規范發展,推動旅游住宿業轉型升級,培育骨干企業和創新企業。實施旅游企業培育計劃,聚焦重點領域和產業鏈關鍵環節,分層次培育一批骨干企業和創新企業,不斷增強企業競爭力。
在加強市場綜合監管方面,加強旅游法治建設,推動建立健全旅游調解、仲裁、巡回法庭等制度機制,探索旅游糾紛投訴調解與仲裁銜接機制,多元化解投訴糾紛;健全旅游市場綜合監管機制。發揮旅游市場綜合監管機制作用,合力規范旅游市場秩序。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加強新業態培育和監管,推動新業態可持續發展。加強信用信息歸集、共享、應用,依法對《文化和旅游市場信用管理規定》落實情況開展常態化評估;提高旅游市場監管信息化水平。完善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功能,采用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加強市場動態監測和數據科學治理,推廣應用旅游電子合同。持續推進旅游行政審批“一網通辦”。完善“文旅市場通”APP功能,開展文化和旅游市場電子證照應用試點,提高政務服務“掌上辦”“指尖辦”“碼上辦”水平;加強旅游市場執法監督。
此外,《通知》還要求深化重點領域改革,深化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改革;支持旅行社、星級飯店拓展經營范圍;推動盤活閑置低效旅游項目;提升旅游市場服務質量。培育旅游服務質量品牌;建立完善服務質量評價體系;建立質量共治機制;實施“信用+”工程,開展信用經濟發展試點,加強信用品牌建設,拓展信用應用場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