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寧訊(林春倩 記者顧艷偉) 宣稱用“祖傳秘方”泡制的藥酒卻另有“玄機”,近期,廣西壯族自治區靈山縣市場監管局對該縣某養生館無證生產藥酒進行立案調查,并對該養生館自制的藥酒進行抽樣檢驗,結果檢驗出含有化學藥成分對乙酰氨基酚。因該養生館的上述行為涉嫌犯罪,案件被靈山縣市場監管局依法移交公安機關。

執法人員在該養生館倉庫查到大量不明藥酒以及中藥材。靈山縣市場監管局供圖
今年8月,靈山縣市場監管局接到欽州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工單稱,靈山縣靈城街道某店鋪為養生館卻售賣藥品,且該商家所售賣的藥都是自制藥,并未經過藥監部門審批。該局接到舉報后,組織執法人員進行現場核查。執法人員在檢查該養生館倉庫時,發現有大批量未標示有生產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等相關信息的不明液體和酮洛芬、冬青油等物品。同時,執法人員還發現了標示有“特效藥王酒、本藥酒專治一切外傷痛癥”“特效藥王酒、中藥養發、專治一起脫發”等信息的包裝瓶和標示有“透骨液、外用、腰肌勞損、風濕骨痛”“萬能腳氣水、外用、牛皮癬、濕疹、腳氣”等信息的標簽紙。
該養生館經營者聲稱,上述不明液體是其根據祖傳秘方泡制的“風濕藥酒”,但其未能提供藥品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證明材料。靈山縣市場監管局依法扣押上述“風濕藥酒”及其他涉案物品并立案調查。
據了解,該養生館經營者劉某某未依法取得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經營許可證,自行購買雞血藤、杜仲、骨碎補等藥材,放到白酒中泡制,再按一定比例加入冬青油、氮酮粉劑、酮洛芬等,將調配好的藥酒分裝入瓶子,將分裝的藥酒命名分別為“透骨液”“萬能腳氣水”等,再貼上相應的標簽,用于給顧客提供按摩服務時使用。
該養生館涉嫌未取得藥品相關批準證明文件生產、銷售藥品。為進一步查明真相,靈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風濕藥酒”進行抽樣送檢,檢驗結果為含有化學藥成分對乙酰氨基酚。
據悉,對乙酰氨基酚為西藥成分,常用于治療感冒發熱、關節痛、神經痛及偏頭痛、癌性痛及手術后止痛。該養生館的上述行為涉嫌犯罪。
靈山縣市場監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所謂祖傳秘方,其實更多的是“三無”產品的“包裝”,是不良商家吸引消費者的噱頭,其生產和銷售的產品,未經權威機構檢測就投入市場,存在極大安全隱患。廣大消費者不要聽信商家名不副實的宣傳,理性消費,請到正規藥店和醫院購藥,以免上當受騙及造成自身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