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12月中旬,福建省藥監局公布3則行政處罰信息,福建藥濟安好藥師大藥房有限責任公司等3家醫藥企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被責令改正,并予以沒收違法所得、罰款等處罰。
根據莆田市市場監管局移送的線索移送函,福建省藥監局福州藥品稽查辦依法對福建藥濟安好藥師大藥房有限責任公司開展現場核查。經查,該公司在網上零售枸櫞酸西地那非片、他達拉非片等處方藥違規展示藥品包裝、標簽等信息。在福州藥品稽查辦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后,未在規定時間內改正違法行為,該公司逾期仍未改正違法行為,違反了《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四款規定。12月4日,福州藥品稽查辦依照《藥品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為,罰款6.5萬元。
經查,福建民生醫藥有限公司銷售的中藥飲片竹茹(標示生產企業:樟樹市慶仁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批號:202111087)檢驗項目下“水分”不符合《藥典》2015年版一部規定,屬于《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三款第(七)項“其他不符合藥品標準的藥品”規定的情形,為劣藥。12月8日,福建省藥監局三明藥品稽查辦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福建省藥品監管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實施細則(試行)》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責令該公司改正上述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251.59元。
華潤(三明)醫藥有限公司銷售的中藥飲片板藍根(標示生產企業:湖北道地藥材科技有限公司,批號:190301)檢驗項目下“性狀”不符合《藥典》2015年版一部的規定,屬于劣藥。12月11日,福建省藥監局三明藥品稽查辦責令該公司改正,沒收違法所得646.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