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記者鄭鐵峰)為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進一步提高全社會對保護商業秘密重要性認識,1月12日,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公布了2023年侵犯商業秘密典型案例。
為保護商業秘密權利人和相關主體合法權益,激勵研發與創新,維護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浙江省市場監管系統通過持續推進全省商業秘密保護基地建設,嚴厲打擊侵犯商業秘密行為,全面推進全國商業秘密保護創新試點工作等,體系化推進商業秘密保護工作。2023年,浙江省新建省級商業秘密保護基地149個,商業秘密案件立案量達37件,同比上一年度提升12.1%。
2023年2月,杭州市余杭區市場監管局收到杭州某軟件公司舉報,反映某平臺店小二楊某某侵犯其商業秘密。經查,“生意參謀”是杭州某軟件公司開發運營的大數據產品,其中“市場排行、市場趨勢、競品分析”等商業信息具有秘密性、價值性以及保密性特點,屬于《反不正當競爭法》所稱的商業秘密。楊某某系某平臺內負責招商運營工作的員工,2022年至2023年期間,分別向某電商平臺內3家店鋪運營人員索要“生意參謀”賬號,3家店鋪運營人員違反保密義務向楊某某提供了“生意參謀”子賬號。截至案發,余杭區市場監管局查獲楊某某共登錄“生意參謀”87次,瀏覽點擊相關商業信息9677次。涉案賬號均已停止使用,無法查清違法所得情況,給權利人造成的損失無法計算。楊某某的行為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規定,屬于侵犯商業秘密的違法行為(另外當事人已另案處理)。余杭區市場監管局責令楊某某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罰款50萬元。
其他案例還有:寧波市市場監管局查處王某某侵犯商業秘密案、寧波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曹某某侵犯商業秘密案、寧海縣市場監管局查處黃某侵犯商業秘密案、安吉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某公司侵犯商業秘密案、嘉善縣市場監管局查處某檢測公司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保密的客戶資料案、紹興市市場監管局查處某機電公司侵犯商業秘密案、蘭溪市市場監管局查處姜某某竊取前公司商業秘密案、舟山市市場監管局金塘分局查處某公司侵犯商業秘密案、臺州市路橋區市場監管局查處高某某侵犯商業秘密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