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孟剛)近日,百濟神州(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違法發布處方藥廣告,被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管局罰款40萬元。

被處罰的百濟神州官網截圖。資料圖片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2年8月18日,市場監管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當事人在裕年發展置業(上海)有限公司浦西萬怡酒店分公司三樓舉辦“百匯澤城市會”會議。會議期間,當事人在社會公共區域以易拉寶及宣傳單頁為載體發布帕米帕利膠囊廣告,宣稱“百匯澤(帕米帕利)是唯一獲批3LgBRCAm鉑敏感和鉑耐藥的復發性卵巢癌治療的PARP 抑制劑;CGCS指南第2頁共4頁推薦帕米帕利作為復發性卵巢癌治療首選藥物;醫保患者月治療費用僅1929元”。 經查,帕米帕利膠囊商品名稱百匯澤,用于既往經過二線及以上化療的伴有胚系 BRCA(gBRCA)突變的復發性晚期卵巢癌、輸卵管癌或原發性腹膜癌患者的治療。涉案產品為處方藥,只能在指定醫學、藥學專業刊物上做廣告。另查實,涉案廣告為當事人自行設計、制作,委托上海泰眾會展服務有限公司進行印刷,物料制作費用共計940元,其余相關廣告費用無法計算。綜上,當事人為涉案廣告的廣告主。
根據《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規定,根據藥品品種、規格、適應癥、計量及給藥途徑不同,國家對藥品分別按處方藥與非處方藥進行管理。處方藥必須憑執業醫師或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調配、購買和使用。患者只有通過醫師的檢查診斷,憑醫師開具的處方購藥,按照醫師指導的方法合理用藥,才能保證達到防止疾病、保護健康的目的,誤用不僅不能治病,還可能致病,甚至危及生命安全。因此,處方藥只允許在專業性醫藥報刊進行廣告宣傳,其宣傳對象必須是具有醫學知識的專業人士。
市場監管部門認為,本案中,當事人在公共場所以易拉寶及宣傳單頁的形式宣傳處方藥百匯澤(帕米帕利),其廣告宣傳受眾為不特定對象。上述廣告發布行為會對沒有專業醫學、醫藥知識的普通患者和消費者的選擇產生影響,不能保證用藥科學、正確、合理、安全。綜上,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廣告法》《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構成了違法發布處方藥廣告的違法行為。據此,責令當事人停止發布涉案廣告,并處罰款4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