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卓詩玨 記者張文章)日前,福建省廈門市翔安區市場監管局聯合農村農業部門、公安部門查獲一起私宰肉案件,涉案生豬產品重達3500斤。據統計,2022年以來,翔安區市場監管局持續推進民生領域“鐵拳”行動,讓“黑心肉”無處遁形,助力“安心肉”走進千家萬戶,已查獲私宰肉案件共計22起,其中移送公安機關查辦案件3起,涉案總金額近20萬元。
近日,翔安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有人于新店轄區內銷售“私宰肉”。翔安區市場監管局聯合農村農業部門、公安部門迅速出擊,執法人員通過白天走訪、夜間蹲點等方式,摸排違法窩點及相關人員活動軌跡,并開展深夜突擊行動。執法人員攔住運載豬肉的車輛,打開手電筒,檢查車上掛著的“大沙袋”,里面竟都是被分解后的生豬,數量達16頭。經過仔細查驗,發現生豬身體上沒有檢驗檢疫章印,疑似是逃脫正常檢疫流程的“私宰肉”。隨后,執法人員結合現場環境開展搜查,發現已有4頭生豬被該男子搬入農貿市場內攤位,欲自行切割。
面對執法人員的問詢,該男子始終無法提供上述20頭生豬產品的上市憑證及相關檢驗檢疫證明。目前,翔安區市場監管局已對該男子涉嫌銷售未經檢驗檢疫的生豬肉行為立案調查。此次所查獲的涉案生豬產品重達3500斤,該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據執法人員介紹,根據《生豬屠宰管理條例》規定,除農村地區個人自宰自食的情況不實行定點屠宰外,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定點屠宰廠(場)不得從事生豬屠宰活動;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屠宰的生豬,需要依法經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檢疫合格,并附有檢疫證明。該男子的行為不僅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還增加了食品安全隱患。
翔安區市場監管局表示,將繼續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始終堅持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零容忍”,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同各部門積極協作,嚴懲銷售“私宰肉”等違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