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京訊 近年來,水果店一改傳統模式,不斷創新,零食逐漸成為水果店的“香餑餑”,例如散裝炒貨、預包裝堅果產品等。然而,水果店拓寬營銷思路,增加經營范圍需要注意哪些方面?4月2日,記者從南京市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獲悉,水果店經營者增加經營范圍,需辦理經營范圍變更,涉及預包裝食品,要及時辦理備案。
2023年12月3日,南京市南京市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接到舉報稱,消費者在某水果店購買的1袋榛子標簽無生產廠家、生產廠家聯系方式、執行標準和執行編號等信息,該產品為預包裝食品。2023年12月8日,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對該水果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貨架上有3袋待售的凈含量為500克的榛子,外包裝標簽上無廠名廠址、執行標準等信息,且未標注價格標簽,執法人員現場責令經營者對貨架上的榛子進行價格標注。2024年1月11日,該水果店進行備案,1月19日向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提供了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經營者備案信息采集表。

執法人員檢查貨架上的榛子零食。資料圖片
據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介紹,經營者未在貨架上標明榛子的價格的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的相關規定,且經營的榛子為預先定量包裝,符合預包裝食品的定義,為預包裝食品,同時該商品標簽未標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產品標準代號、生產許可證編號和營養成分表信息,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構成銷售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食品的違法行為。鑒于經營者積極配合調查,經營規模小,貨值金額較少,并與消費者達成退款訴求,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且經營者被認定為三級殘疾,家庭經濟困難,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依據《行政處罰法》《長三角地區市場監管領域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和從輕減輕處罰規定》《價格法》《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經營者進行行政處罰。
雨花臺區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水果店經營者,及時辦理經營范圍變更,且店內所有商品均要做到明碼標價,日常經營過程中要做好進貨查驗。同時,歡迎廣大消費者進行監督,若發現相關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相關票據并及時撥打12345或12315進行投訴舉報。(焦曉薇 薛晶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