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賈珺)為強化警示教育震懾作用,7月11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公開曝光了近期查處的4起電動自行車非法拼改裝典型案例,其中,北京中福萬嘉商貿有限公司被罰款4.5萬元,北京金滿鑫地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信安方恒商貿有限公司、北京鑫鑫通摩托車商貿有限公司分別被罰款3萬元。
北京金滿鑫地科技有限公司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4月,北京市密云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北京金滿鑫地科技有限公司檢查發現,當事人正在為1輛電動自行車安裝與原車產品合格證中所標電池型號不一致的蓄電池并用于銷售,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屬于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6月,密云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對當事人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信安方恒商貿有限公司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3月,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北京信安方恒商貿有限公司檢查發現,當事人正在將原配為48V的電池(4塊電池)增加2塊,改裝6塊集成于顧客電動自行車上,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屬于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5月,海淀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對當事人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中福萬嘉商貿有限公司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3月,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北京中福萬嘉商貿有限公司檢查發現,當事人為迎合部分銷售者需求,對其待售的4輛電動自行車加裝載人套件(加裝、改裝鞍座),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屬于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該公司一年內因違法拼裝、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受過行政處罰,依法予以從重處罰。6月,西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對當事人作出罰款4.5萬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鑫鑫通摩托車商貿有限公司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3月,北京市大興區市場監管局接到北京市市場監管局關于北京鑫鑫通摩托車商貿有限公司的案件線索移送,經核查,執法人員發現當事人為2輛電動自行車加裝護杠等裝置,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屬于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5月,大興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對當事人作出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
針對上述案例,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發出安全提示:改裝高電壓大容量蓄電池,容易引起線路發熱造成線路過載,甚至導致線路擊穿短路引起蓄電池自燃和爆燃。更換大功率電機,會增加行駛安全風險和蓄電池自燃的概率。解除限速后車輛超速行駛,極易導致操控性能和制動性能下降,引發交通事故。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提示經營者合法合規經營,自覺抵制非法拼改裝違法行為。廣大市民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切勿非法拼改裝電動自行車。如發現身邊存在違規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線索,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舉報,共同消除身邊安全隱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