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沈陽訊(記者王文郁)7月29日,遼寧省市場監管局發布市場監管領域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典型案例,3家經銷商因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1家電動車維修鋪因銷售未按規定向認證機構申請認證證書變更電動自行車的行為被處罰。
錦州市北鎮市小刀電動車商店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案。2024年6月11日,在遼寧省市場監管局組織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經檢測,北鎮市小刀電動車商店銷售的小刀牌電動自行車標識與警示語、充電狀態主回路保護、互認協同充電等項目不符合《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要求,判定為不合格。北鎮市市場監管局依法開展不合格產品后處理工作。經查,當事人于2023年10月26日從無錫小刀有限公司購進電動自行車2臺、貨值金額3300元,已銷售1臺、獲利100元。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作出沒收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沒收違法所得100元、罰款3300元的行政處罰。
盤錦市雙臺子區賀鴻昌泰電動車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案。3月31日,在盤錦市市場監管局組織的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經檢測,雙臺子區賀鴻昌泰電動車行銷售的格林豪泰牌電動自行車的導線布線項目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要求,判定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于1月從無錫超爵格泰車業有限公司購進被抽檢型號電動自行車2臺、貨值金額2700元,已銷售1臺、獲利301元。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對當事人作出沒收不合格電動自行車、沒收違法所得301元、罰款2700元的行政處罰。
朝陽市雙塔區真濤電動車商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案。5月8日,朝陽市龍城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當事人在龍城區豪德廣場東區廣場進行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的展銷活動中,銷售的20臺電動自行車鞍座長度超過500mm,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龍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涉案的20臺電動自行車進行扣押。經查,當事人于4月26日從綠佳車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購進電動自行車20臺、貨值金額18460元,未銷售。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經營行為,并對當事人作出沒收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20臺電動自行車,罰款18460元的行政處罰。
阜新市細河區臺鈴電動車維修鋪銷售未按照規定向認證機構申請認證證書變更電動自行車案。4月30日,阜新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細河區臺鈴電動車維修鋪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臺鈴牌電動自行車,車內安裝的蓄電池型號及生產廠家與電動自行車合格證上標注的蓄電池生產廠家及型號不一致,當事人自行變更了該電動自行車的蓄電池進行銷售。現場檢查發現違規電動自行車1臺,售價2199元,未銷售。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有關規定,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并依法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