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聶國春)8月14日,海南省金融監管局發布關于警惕無銀行保險機構許可證經營金融業務的風險提示,對“李鬼”險企海南元邦財產保險有限公司進行公開打假。
記者注意到,近期,貴州、廣西、云南等多地金融監管部門相繼發布了有關非法從事保險中介業務的風險提示,那么,非法保險機構的常見套路有哪些?消費者又該如何識別非法保險中介?《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進行了深入調查。
“李鬼”頻出現
8月14日,海南省金融監管局發文稱,近日該局聯合海南省市場監管局排查發現,海南椰子財務咨詢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變更企業名稱為“海南元邦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并開展經營活動。然而,該企業未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也未獲得保險業務、保險經紀業務等金融業務經營資格。對此,海南省市場監管局已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海南元邦財產保險有限公司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代替其企業名稱處理,并作出“未取得保險許可證,不允許從事保險經營活動”的風險提示。

“海南元邦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名稱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已被代碼代替,并配有風險提示。 資料圖片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搜索“海南元邦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沒有找到相關條目。隨后,記者搜索該企業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60000MA5TURRR20),出現相關條目,但企業名稱被標注為社會信用代碼,且已被標注相關風險提示。不過,在企查查等非官方平臺,仍然可以直接以企業名稱搜索到該公司。
企業公開信息顯示,該公司成立于2021年,經營范圍包括:證券投資咨詢;證券財務顧問服務;證券市場資信評級;外匯業務;結匯、售匯業務;保險經紀業務;保險代理業務等。自成立以來,該公司經歷4次更名。今年3月27日,該公司在甘肅設立分公司,8月13日顯示該分公司已注銷。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營業執照,該公司在行政許可方面僅獲得稅務許可。
記者注意到,這是近一個月內海南省金融監管局再次就無資質假冒險企進行風險提示。7月26日,該局發文稱,近日接到群眾舉報,一家名為“海南達昌財產保險有限公司”的企業在國內部分地區非法經營保險業務或進行保險欺詐活動。該企業未經國家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批準,未獲得金融業務經營資格,其經營保險業務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破壞了保險市場秩序,請廣大消費者切勿上當受騙。
該局還表示,市場監管部門已對該公司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60000MADNW7K10U)代替其企業名稱處理,并作出風險提示“未取得金融許可證,不允許從事保險經營活動”。海口市市場監管局核查后發現,通過該公司登記的住所或經營場所已無法聯系,已將其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
“代理”套路深
據了解,根據有關保險法律法規和國務院“先照后證”改革精神,保險機構應當在領取營業執照后,申請業務許可并取得保險牌照或中介許可證,方能依法經營保險代理、經紀或公估等業務。
然而,近期,多地金融監管部門發現,市場上出現未經保險中介業務許可或備案,但名稱中包含“保險代理、保險銷售、保險經紀、保險公估”字樣機構,此類機構不具備保險中介業務資質,存在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風險。
那么,這些機構都有些什么套路呢?司法機關披露的案件可窺見一斑。
3月2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發布了一則關于《保險公司遭遇集中“退保”危機 背后卻有一群人賺得盆滿缽滿》的消息。根據通報,“代理退保”中介機構誤導消費者,錯誤引導保單持有人辦理保險退保,從中收取30%—60%的高額手續費來獲利。
2023年9月,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發布通告稱,已將西安普惠康泰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涉嫌集資詐騙案移送西安市雁塔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根據公安機關偵查,西安普惠康泰保險代理有限公司成立后,孫某等人非法大量購買老年被害人公民個人信息,公司業務人員冒充保險公司客服人員,撥打被害人電話,以之前購買的保險產品收益太低為由,誘導其退保或者辦理保單貸款,以年息12%—24%為誘餌,誘騙被害人簽訂《分紅服務協議》,騙取被害人投資款。截至案發,共有165人報案,投資金額1400余萬元。
為了打擊這些行為,今年1月,金融監管總局印發《關于開展保險中介領域非法集資風險隱患排查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各保險機構在4月30日前完成自查。發現涉及非法集資的,要第一時間向相關部門或地方政府報告,確保打小打早。
財經評論員張雪峰認為,非法保險中介的套路主要有三類:一是誤導和慫恿退保,二是虛假代理維權,三是非法集資和詐騙。非法保險中介在此過程中收取了高額手續費,消費者則可能遭受財產損失,失去保障和資金。
投保須甄別
在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看來,非法保險中介之所以屢禁不止,主要是由于其背后的巨大經濟利益,一些消費者對保險產品也理解不足。不法分子利用消費者資金緊張或對保險誤解的情況,誘導其進行非法退保或其他違規操作。而互聯網平臺也為非法中介活動提供了新的渠道,增加了監管的難度。
那么,該如何判斷保險中介機構的真假呢?
云南省金融監管局指出,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或接受相關服務前,可登錄“保險中介云平臺”(www.insurcloud.com.cn)查詢機構經營資質及從業人員執業信息。同時,保險公司也應當審慎選擇合作機構,不得委托未取得合法資質的機構從事保險中介業務活動。廣東金融監管局則直接公布了廣州地區尚未取得保險中介許可證或備案報告的公司名單,包括南銀(廣州)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廣州興泰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廣東華粵保險經紀有限公司等93家公司在列(截至2024年5月)。
金融監管部門提醒消費者,如需購買保險,應當購買經批準在中國境內設有合法營業機構的保險公司產品,應當購買經過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批準或備案的產品,并且應當核實銷售人員是否具有合法的展業資格。同時,消費者發現不具備保險中介業務資質的機構違規開展保險中介業務,請持相關證據線索及時向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舉報;遭受非法集資、詐騙等違法違規活動侵害,請注意保留相關證據線索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張雪峰建議,消費者可以分四步甄別非法保險中介:第一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網核實機構注冊信息;第二步,查詢機構保險經營資質和從業人員執業資格;第三步,警惕過度承諾,對聲稱高額回報或“零風險”的保險產品保持警惕;第四步,留意合同條款,防止被誤導購買不符合需求的產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