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賈珺)記者10月14日從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獲悉,今年以來,北京市市場監管系統全力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已檢查電動自行車經營門店4.1萬家次,查處電動自行車產品違法違規行為207起,查扣違法車輛786輛,罰沒款227萬余元。
為強化警示教育震懾作用,北京市市場監管局于10月14日將近期查處的3起電動自行車非法拼改裝典型案例予以曝光,其中北京微企長宏商貿有限公司因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電動自行車,被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管局作出罰款10萬余元并沒收違法所得的行政處罰。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提示經營銷售者,合規經營,自覺抵制非法拼改裝違法行為;消費者應通過正規渠道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切勿購置無正規經營場所、非法拼改裝電動自行車,防范電動自行車火災風險隱患,如發現身邊存在違規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線索,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舉報。
據悉,這3起電動自行車非法拼改裝典型案例分別是:
北京恒昭自行車修理中心從事經營性改裝電動自行車案。6月,北京市延慶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北京恒昭自行車修理中心的倉庫進行檢查,發現該經營主體在倉庫存放有用以改裝的10輛電動自行車及9套車前后架配件。通過查驗銷售記錄發現,已售1輛安裝了車架配件并加裝電池的改裝電動自行車。該經營主體上述行為違反了《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屬于經營性拼改裝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9月,延慶區市場監管局依據《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對該經營主體作出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微企長宏商貿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電動自行車案。3月,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收到檢驗機構出具的電動自行車產品不合格檢驗報告,發現北京微企長宏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兩款電動自行車經檢驗不符合GB 42295—2022《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被判定產品質量均不合格。7月,西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據《產品質量法》對該公司作出罰款106582元,沒收違法所得2403元,沒收非法財物的行政處罰。
北京鑫悅行商貿有限公司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以及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電動自行車案。4月,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北京鑫悅行商貿有限公司檢查時發現,該公司銷售的29輛電動自行車存在安全隱患問題,經認證機構確認,上述車輛與強制性產品認證備案信息不符,均為不符合認證要求產品。上述電動自行車經檢驗,依據GB 17761—2018《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判定產品質量均不合格。8月,昌平區市場監管局依據《產品質量法》規定,對該公司作出罰款69050.8元,沒收違法所得1569.33元,沒收非法財物的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