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為進一步規范轄區藥品經營企業藥品經營行為,提高藥品經營質量管理水平,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有效,營造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社會氛圍,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市場監管局從今年起建立藥品經營企業“紅黑榜”制度。12月17日,該局發布第四期新羅區藥品經營企業“紅黑榜”。
龍巖市新羅和瑞醫藥有限公司(蓮花家園店)、龍巖市康正醫藥有限責任公司(景陽店)2家藥品經營企業上“紅榜”。執法人員檢查發現,這兩家企業店面整潔,“三防”設施齊全,藥品陳列、貯存符合要求,質量管理體系健全且能夠有效運行,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要求。
龍巖市新羅區好藥師同泰大藥房有限責任公司上“黑榜”。新羅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該企業進行檢查,現場發現2盒外包裝標簽標示“雙效王”和3盒外包裝標簽標示“九鞭補腎丸”。經查,上述兩種產品其標簽(包裝)、說明書標識等內容,系未取得藥品批準證明文件生產的藥品,存在嚴重藥品經營質量安全風險,涉嫌違反了《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四款“禁止未取得藥品批準文件生產、進口藥品”的規定,新羅區市場監管局依照相關規定已將案件移送龍巖市公安局新羅分局。
福建省華成醫藥有限公司龍巖北城寶進分公司上“黑榜”。執法人員對該企業進行檢查,發現企業質量管理體系不能夠有效運行,不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要求,存在嚴重藥品經營質量安全風險。主要問題為:藥品未設置驗收區及陳列未設置醒目標志;個別藥品未按儲存要求分類陳列和管理(如片仔癀正氣膠囊未按規定溫度20℃以下分類陳列、“人血白蛋白”的實時溫度監測記錄無法提供);被抽查的藥品未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胃整腸丸、永安虎標萬金油傷口護理軟膏及潤唇膏);執業藥師不在崗銷售處方藥。以上問題構成未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違法行為,新羅區市場監管局責令該分公司改正,給予警告處理。
新羅區市場監管局表示,希望納入“紅榜”的企業再接再厲,“黑榜”企業要切實加強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學習,提高藥品質量管理水平,全面落實整改要求。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開展藥品經營企業監督檢查,加強對發現問題的督促整改和處置力度,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