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重慶市市場監管局對重慶燃氣集團開出810萬元罰單,通報其存在抄表周期混亂、違規估抄錯抄、抄表力量不足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這一事件暴露出這家公用事業企業的管理漏洞,更體現了監管部門在統籌效率與公平、活力與秩序等矛盾關系時發揮出的關鍵作用。(據2月19日《中國消費者報》報道)
作為一家公用事業企業,重慶燃氣集團在特定區域內的燃氣供應領域占據相應的市場支配地位。令人遺憾的是,“優越”的特許經營權優勢并未轉化為對當地消費者的高水平用氣供給,卻屢次上演錯抄、高估等抄表行為。數據顯示,2024年5月至2025年1月,抄表周期不足25天或超過90天的占比達7.54%,導致用戶氣費異常波動;違規估抄、錯抄涉及超22萬戶。當公共服務領域的市場調節機制暫時失靈,則亟須監管部門準確補位,及時遏制企業失序失范行為。此次重慶市市場監管局快查快處、重罰嚴懲的監管之舉,正是以有形之手彌補市場缺陷,兜住兜牢民生底線的應有體現。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罰措施并非一次孤立行動,而是嵌套于監管部門實施的一整套系統性治理框架中。重慶市市場監管局不僅開出高額罰單,更成立專項工作組入駐企業開展為期3個月的專項整改督導,幫助企業推動智能化抄表升級、網格化服務等長效服務機制完善。這種監管模式避免了過去“一罰了之”和“以罰代管”的執法方式,通過派駐專班打破企業“表面整改”的僥幸心理,將行政處罰目的真正落實到位,從簡單的“事后懲處”向更有效能的“過程管控”轉變,市場監管的執法模式之變令人欣喜。
水電氣熱等公用事業企業兼具公益屬性與市場屬性,經特許經營權的政策加持,在服務百姓、服務民生中本應當體現公益優先原則,樹立踐行效率與公平原則的企業典范。然而,重慶燃氣集團的一系列任性操作卻讓人大跌眼鏡。抄表人員超負荷工作、離職率高導致錯漏頻發,引發百姓對燃氣費用的普遍質疑,暴露企業將成本壓力轉嫁為降低服務質量的選擇性失職。更值得深思的是,這家企業早在2024年4月被查處時就承諾優化服務,卻在智能化表具更換、計費系統升級等關鍵改革措施上進展遲緩。公用事業企業若不能以自我革命的姿態擁抱技術革命與管理創新,再嚴厲的外部監管也很難根治其內部頑疾。
一張810萬元的罰單,彰顯出監管部門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堅定決心。重慶燃氣集團被處罰事件提供的啟示是:對于公用事業企業來說,需高標準構建公益優先的企業內部考核體系,將服務質量與高管薪酬、特許經營權續期掛鉤;對監管部門而言,則需繼續探索嵌入式監管、數據監管等市場監管新模式,在紓解民生痛點中體現監管為民的治理水平與治理能力。一張罰單解決不了涉事企業所有的問題,當消費者合法權益不再只是依賴“事后重罰”兜底時,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才能真正實現。(徐文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