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今年以來,福建省莆田市市場監管局扎實推進市場監管領域城鎮燃氣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結合“鐵拳”行動,加強燃氣器具及相關產品等重點領域質量安全監管執法,查處了一批違法案件。為發揮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該局發布3起城鎮燃氣安全領域違法典型案例。
2024年9月,福建省市場監管局委托賽旺檢驗檢測認證有限公司對莆田市涵江區一廚具家電商行所售的家用燃氣灶具進行抽樣檢驗。抽檢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的行為涉嫌違反《產品質量法》的有關規定,莆田市市場監管局予以立案調查。經查明,當事人所銷售的家用燃氣灶具經檢驗,所檢項目中熱負荷不符合GB16410-2020要求,熱效率不符合GB30720-2014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當事人對檢驗結果無異議,未在期限內提出復檢要求。當事人共進同批次產品4臺,進貨價是50元/臺,銷售價是70元/臺,上述被抽查的同批次產品4臺已全部賣出,當事人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累計貨值金額280元。當事人銷售上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的行為,違反了《產品質量法》有關規定,屬于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標準和要求的工業產品”的違法行為。依據《產品質量法》有關規定,莆田市市場監管局責令停止其違法行為,并處罰款560元。
另外兩起案例分別是莆田市城廂區一電器商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液化石油氣調壓器案、湄洲島一電器店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減壓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