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昌訊(孫浩 記者朱海)7月4日,記者從江西省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結合市場監管職能和江西實際,于近日研究出臺了《關于提升信用監管效能促進經營主體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以下簡稱《措施》),以期進一步激發經營主體創新創造活力。
據了解,此次出臺的《措施》共10條,概括起來是“1+2+3+4”,即圍繞解決失信懲戒措施缺乏威懾力、信用修復機制還不完善問題這1個總目標,從約束懲戒失信、褒揚激勵守信2個方面入手,突出以企業需求為導向、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轉變職能為抓手3個鮮明特點,提出“放得活”“管得住”“數聯通”“信強企”4個方面政策措施。
據江西省市場監管局信用監管處負責人介紹,《措施》堅持“以企業需求為導向”,全面落實“以服務促監管、寓監管于服務”理念,提出建立信用修復事后跟蹤服務機制,利用信息化手段,讓信用服務再往前邁一步,再給經營主體一份便利,將可能存在的數據共享推送問題解決在企業辦理相關業務之前,不讓部門間數據共享問題成為困擾企業的難題,解決信用修復工作“最后一公里”問題。
同時,《措施》突出“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圍繞協同推動破產重整、破產和解企業高效修復信用,探索對經人民法院批準重整計劃或者認可和解協議的重整企業或者管理人,依申請臨時屏蔽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江西)上相關違法失信信息。針對經營主體反映強烈的抽查檢查負面結果修復問題,建立“無感修復、有感服務”信用修復機制,探索對抽查檢查中發現的違法問題作出行政處罰的,在停止公示行政處罰信息時,同時停止公示相關抽查檢查結果負面信息。
此外,《措施》強調“以轉變職能為抓手”,持續創新監管方式,嚴格規范市場監管部門涉企行政檢查,推行“一業一查一碼”雙隨機抽查改革,針對同一檢查對象的多個檢查事項,盡可能合并或者納入跨部門聯合檢查范圍,推動“按事項管”向“按行業管”轉變、“多次查”向“一次查”轉變,堅決遏制亂檢查,最大限度減少對經營主體的干擾,切實減輕經營主體負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