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記者施本允)7月14日,杭州市市場監管局發布6起典型案例,涉及無證生產經營、在食品中添加藥品、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
今年以來,浙江省杭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嚴格落實食品安全“四個最嚴”的要求,聚焦農村地區假冒偽劣食品突出問題,嚴肅查處了一批違法案件,凈化了農村食品安全消費環境。其中,在無證生產經營、在食品中添加藥品相關案例方面,此前,蕭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線索對當事人練某某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在無食品生產許可資質的情況下生產名為“培元”“制中精/金液單”的食品,通過網頁宣傳其有補腎健脾等醫療功效。經查,當事人未取得相關登記證,違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屬于未取得登記從事食品生產活動的違法行為。當事人生產上述產品使用的原料“紅參”“鹿茸”屬于《藥典》中載錄的中藥材,不屬于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品,違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六)項規定,屬于生產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的違法行為。同時,當事人還存在冒用他人廠名及食品生產資質、違反《國廣告法》等違法行為。2025年6月,蕭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及罰款處理,對涉案物品進行銷毀處理。
在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相關案例方面,臨平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行政執法檢查中發現,當事人高某某經營場所的壓面機下發現1袋已開封的蜜之皇蛋白糖(復方甜味劑),外包裝標注“配料:糖精鈉”,當事人當場交代用于玉米鍋貼制售,并稱其住處還有1袋未開封使用的蜜之皇蛋白糖(復方甜味劑)。當事人通過網購蜜之皇蛋白糖(復方甜味劑)用于現場制售玉米鍋貼的行為違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店小食雜店和食品攤販管理規定》,構成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制售食品的行為。2025年1月,臨平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及罰款的行政處罰。
此次還發布了黃某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案、某羊肉經營部涉嫌經營“三有”野生動物案、某食品廠生產標簽虛假食品案、杭州千島湖某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冒用他人食品生產許可證生產銷售食品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