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重慶訊(記者劉文新)網上圖片信息與實物相去甚遠,“自營”“他營”傻傻分不清,網絡消費維權遇阻……網購在給消費者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不太美好的購物體驗與煩惱。重慶市市場監管局率先在全國制定出臺的《電子商務平臺落實法定責任行為規范》(以下簡稱《規范》),將于7月1日起正式實施?!兑幏丁窂碾娚唐脚_的自治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用戶個人信息保護等9個方面進一步明確了平臺的法定責任,廣大消費者今后在網上“買買買”將更有保障了。
該《規范》由11個章節組成,其中第二章到第十章歸類梳理了電商平臺在主體資格、自治管理、自營交易管理、合同格式條款制定與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護、用戶個人信息保護、知識產權保護、協助監管以及其他法定責任等9個方面的64項責任。
“依據《電子商務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廣告法》等法律法規,我們制定了《規范》。其中每一條都有法可依,充分貫徹了這些法律法規對電商平臺責任規定的精神。”重慶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規范》將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及規章中關于電商平臺各項責任的規定進行了系統化、集成化、精準化的歸納和呈現。
《規范》第二條明確指出,在重慶市登記注冊的電商平臺經營者,以及市外平臺經營者在本市登記注冊的分支機構等經營主體,包括自營與非自營業務結合開展的平臺以及非自營性的第三方平臺,都適用于《規范》。
《規范》的出臺將讓平臺經營者明確知曉“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行為規范》規定,電商平臺經營者應當要求申請進入平臺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聯系方式、行政許可等真實信息,進行核驗、登記,建立登記檔案,并定期核驗更新。
對關系消費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務,電商平臺經營者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資質資格未盡到審核義務,或者對消費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消費者損害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規范》明確規定,電商平臺經營者不得編造、刪除、隱匿、誘導、強制消費者評價,或者混淆不同商品或者服務的消費者評價;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等內容。
“《規范》同時也是一個指導手冊,便于我們的基層干部全面掌握平臺責任的具體內容,深入推進電商平臺主體規范管理,不斷壓實平臺的法定責任。”這位負責人表示,一旦發現違反《規范》的相關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對電商平臺進行監督處理,并將相關行政處罰信息予以公示,從嚴從實保護消費者和平臺內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維護良好的競爭秩序,促進網絡經濟健康有序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