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 張文章)疫情防控期間,為更好地服務醫療物質出口企業,福建省漳州市市場監管局采取線上培訓、線下監管等措施,雙管齊下,幫扶和監管并舉,全力幫助醫療防疫物資出口企業防范各類風險,保證產品質量,順利出口。
依據海關總署發布53號公告,要求出口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等防疫物資需要提供醫療器械注冊證。從4月11日起,漳州市市場監管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疫情防控用醫療器械質量專項監督檢查,全面摸清一類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是否開展出口業務情況,建立出口醫療器械企業清單,實行動態調整,對醫療器械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出口醫療器械產品,做到心中有數。
4月13日,漳州市市場監管局聯合漳州市商務、海關和海事等部門舉辦“防疫物資出口政策法規及相關認證要求線上培訓會”,對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和額溫槍等醫用防護用品的產品注冊和生產許可申報要求等相關注意事項進行解讀,引導出口企業少走彎路,按福建省藥監局的要求盡快申報產品注冊和生產許可。
近期,漳州市市場監管局還圍繞重點檢查環節,突出重點檢查內容,加強疫情防控用醫療器械的質量監管,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