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孫燕明)7月17日,國家衛健委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發布《醫療聯合體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旨在加快推進醫聯體建設,規范醫聯體建設與管理,完善醫聯體運行管理機制,助力構建分級診療制度,推動醫療衛生機構發展方式由以治病為中心向以健康為中心轉變。《辦法》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
分級診療制度是我國“五項基本醫療制度”之首,也是開展醫療衛生體系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16字方針,即“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同時探索建立醫聯體等多種分工協作模式。
國家衛健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積極開展城市醫聯體和縣域醫共體建設試點,在全國118個城市、567個縣推進緊密型醫聯體、醫共體建設,逐步實現醫聯體網格化布局管理。
截至2019年底,全國組建城市醫療集團1408個,縣域醫療共同體3346個,跨區域專科聯盟3924個,面向邊遠貧困地區的遠程醫療協作網3542個,另有7840家社會辦醫療機構加入醫聯體。
第六次衛生服務調查數據顯示,雙向轉診患者中,46.9%為醫聯體內轉診,高于其他轉診方式。牽頭醫院指導基層開展新技術、新項目共計15656項,較2018年末增長34.5%。
國家衛健委衛生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趙琨表示,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各地依托醫聯體構建基層網格化治理體系,通過發揮體制、專業、協同作用,將社區和街道打造成為嚴密、安全的“抗疫堡壘”,探索了以基層為重點,以醫聯體為載體,全國人民聯防聯控、群防群控的新型衛生健康協同治理模式。
他強調,在醫聯體建設中,重點推進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網格化管理,強調以政府規劃為主,發揮地市、縣級醫院以及代表區域醫療水平醫院的牽頭作用,統籌區域醫療資源。主要由國家級和省級醫院牽頭推進腫瘤、心血管、腦血管等重大疾病以及兒科、麻醉科、病理科、精神科等短缺醫療資源的專科聯盟建設,發展面向邊遠、貧困地區的遠程醫療協作網。
中國人民大學醫改研究中心主任王虎峰表示,《辦法》在進一步明確“規劃發展、分區包段、防治結合、行業監管”原則的基礎上,并結合醫聯體建設發展階段和疫情防控新要求,在醫聯體參與疫情防控、社會辦醫參與醫聯體建設、醫聯體管理規范化和精細化等方面有較為鮮明的創新點和亮點。《辦法》強調醫聯體在傳染病疫情防控中發揮積極作用,提升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能力,加強呼吸、重癥醫學、傳染病等專科聯盟建設;加強醫聯體“防治結合”的作用,鼓勵傳染病等專科醫院納入醫聯體網格管理,推進疾病三級預防和連續管理;在醫聯體建設中加強中西醫協同,發揮中醫“治未病”的優勢。
與此同時,鼓勵社會辦醫參與醫聯體建設,強調行政部門對醫聯體壟斷資源、擠壓社會辦醫問題的監督,醫聯體建設要體現社會責任;鼓勵同一城市或縣域內,不同醫療集團或醫共體間建立相互配合、有序競爭、科學發展的機制,同時保障患者自主就醫的選擇權利。
他特別強調,醫聯體建設應當堅持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醫聯體建設作為醫療機構組織形式的重要變革,涉及到外部治理體系變革與政策的調適,包括逐步破除行政區劃、財政投入、醫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壘和障礙,需要通過“三醫聯動”來構建與醫聯體發展目標相匹配的外部治理體系,激發醫聯體發展的活力與動力。
國家衛健委衛生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趙銳表示,《辦法》進一步明確牽頭醫院與其他成員單位的責任、權利和義務,強化牽頭醫院“負總責”,發揮牽頭醫院在醫療服務、質量管理、技術應用等領域的輻射帶動作用。
同時,強化醫聯體內醫療機構分工協作機制,建立牽頭醫院與成員單位間雙向轉診通道與平臺,為患者提供連續型診療服務。落實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充分發揮醫聯體內慢病醫療機構以及康復、護理機構作用,逐步形成急慢分治模式。醫聯體內醫院在做好疾病診療工作的基礎上,積極參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指導開展公共衛生工作,落實防治結合要求。
對于遠程醫療協作網工作開展,國家衛健委有關專家表示,牽頭單位與成員單位應當簽定遠程醫療服務合作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牽頭單位通過遠程會診、檢查、查房、教學、監護等形式,逐步推進互聯網診療,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提高優質醫療資源可及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