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麗江近日再次發布 《麗江市旅游誠信指導價》,對麗江旅游市場日均最低消費參考價格、主要旅游產品地接價等作出指導性建議。通過厘定產業鏈各環節成本,制定一個價格底線,借此打擊不合理低價游,引導游客理性出游,不要被低價游迷惑住,從而促進麗江旅游市場健康發展。
現實中,旅游團費不夠旅游成本,不少地方的旅行社仍然積極爭搶客源,奧妙就在于組團社通過不合理低價來招徠更多客源,以抽成的方式與地接社形成利益共同體,后者則根據“工作量”付給導游報酬,也就是收取購物回扣。“低價游、高價購”,成為擺在桌面上的潛規則。
近年來,國家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合力推進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工作,明確禁止不合理低價游,但效果不甚理想,總是一陣風過后,又死灰復燃。不合理低價游嚴重損害了游客的合法權益,擾亂了旅游市場正常秩序。為此,麗江市制定誠信指導價試圖通過價格透明化,給游客一個相對權威的參考標準,便于尋找更符合自身需求的酒店等服務,這一初衷是好的。但必須看到,酒店、導游等更偏向于市場定價機制的服務,誠信指導價所能起到的作用,可能有限。畢竟,政府部門不可能硬性干預酒店、導游等,完全按照指導價來提供服務。
打擊不合理的低價游還得靠法治,各地職能部門要依法依規整治,嚴格執法,從旅游經營者入手,把相關法律不折不扣地落實在每一單旅游合同、每一次旅游服務中,保護好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對違法違規行為絕不姑息,并加大旅游領域嚴重失信行為懲戒力度,提高旅行社和從業人員的違法成本,整治不合理低價游,唯有讓法律制度長出牙齒才能大有作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