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深圳訊(記者黃劼)8月17日,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布《關于加強進口冷凍肉制品和水產品疫情防控有關事項的通告》, 從8月18日起,深圳市設立進口凍品集中監管倉,從深圳各港口碼頭提柜離港并在深圳儲存、銷售、加工的進口凍品,在儲存、銷售、加工前須進入集中監管倉進行外包裝消殺和抽樣核酸檢測。
進入集中監管倉的進口凍品,經外包裝消殺和抽樣核酸檢測合格,并取得《深圳市進口冷凍肉制品和水產品出庫證明》后方能出庫。從8月18日起,深圳市從事進口凍品儲存、銷售、加工的經營單位,須查驗《深圳市進口冷凍肉制品和水產品出庫證明》,凡未取得該證明的,不得在深圳儲存、銷售、加工。
為保障集中監管倉高效有序運行,集中監管倉入庫實行網上預約,《深圳市進口冷凍肉制品和水產品出庫證明》可網上查詢,具體預約、查詢方式由深圳市農貿市場疫情防控工作專班另行發布。
對于集中監管倉進口凍品經抽樣核酸檢測合格的,以短信方式通知貨主提貨,貨主應在通知規定的時限內提貨。提貨須“整柜入庫、整柜出庫”,不能分拆多批次提貨。進口凍品在集中監管倉的外包裝消殺、抽樣核酸檢測、規定時限內倉儲費用由政府承擔。經查實不按要求如實填報信息的,上述費用由貨主承擔。超期提貨所產生的倉儲費用,由貨主承擔。
進口凍品抽樣核酸檢測結果為陽性的,所對應批次的進口凍品按有關規定作無害化處理。對于違反該通告規定,存在進口凍品應進入集中監管倉而不進入、儲存銷售加工未取得《深圳市進口冷凍肉制品和水產品出庫證明》的進口凍品、未按要求如實填報信息等行為的,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并納入征信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