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武漢訊(記者吳采平)9月14日,記者從湖北省武漢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聯合武漢餐飲業協會出臺了《規范餐飲服務單位菜單指引》,明確餐廳菜單中魚蝦類菜品禁止使用“長江”“漢江”“野生”等字樣, 養殖長江漢江流域的魚類菜品要打上“人工養殖”字樣。
“湖北是千湖之省,武漢是百湖之市,武漢人喜歡吃魚由來已久,武漢烹飪魚的大師也很有名,武漢做魚的餐廳也非常多。”武漢市市場監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前一階段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檢查中,發現餐飲單位存在菜單不規范問題,遂出臺了《規范餐飲服務單位菜單指引》,主要是指導武漢市餐飲服務單位規范菜單,在經營活動中落實禁食野生動物和禁食長江非法捕撈漁獲物。
記者了解到,武漢市《規范餐飲服務單位菜單指引》主要內容包括:魚蝦類菜品需標注人工養殖。菜單中魚蝦類菜品禁止使用長江、漢江、野生等字樣,如長江魚、漢江魚、江魚江蝦、野生魚等;其次,經營人工養殖,長江、漢江流域的魚類制作菜品,在菜單中應標明人工養殖字樣,如鮰魚、憨頭魚、船丁魚等;此外,禁止加工經營野生河鲀(河豚魚),禁止經營養殖河鲀活魚和未經加工的河鲀整魚。經營經批準河鲀品種的餐飲單位,必須在菜單上標注“人工養殖”字樣;另外,經營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大鯢、胭脂魚、松江鱸、西伯利亞鱘、俄羅斯鱘、小體鱘、匙吻鱘等,餐飲單位必須在菜單上注明“人工養殖”字樣,索取相關證照,保證來源合法,方可經營。
禽畜類菜品禁稱“野生”。禁食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菜品中嚴禁出現果子貍、刺猬、豪豬、藍孔雀、黑天鵝、鴻雁、灰雁、黑水雞、斑鳩、麻雀、田鼠等品種;禁食以蛇類為原料的菜品,菜單中不得出現蛇類字樣的菜品;嚴禁經營野生蛙類,嚴禁使用“青蛙”簡稱字樣。經營人工養殖的黑斑蛙、棘胸蛙、棘腹蛙、中國林蛙、黑龍江林蛙等蛙類,必須在菜單上注明“人工養殖”字樣,索取相關證照,保證來源合法,方可經營;以禽畜:豬、普通牛、水牛、牦牛、大額牛、綿羊、山羊、馬、驢、駱駝、兔、雞、鴨、鵝、鴿、鵪鶉;梅花鹿、馴鹿、火雞、珍珠雞、鷓鴣、番鴨、綠頭鴨等為原料的菜品,禁止在上述菜品中冠以“野生、野”等字樣,例如野豬、野雞、野鴨、野兔等。
武漢市市場監管局要求,以上內容,餐飲商家要在菜單薄、電子菜單、宣傳單、店內張貼廣告、店外張貼廣告、服務口頭介紹以及線上、線下宣傳等方面同步規范。有了這個指引,餐飲企業菜單上的魚蝦類菜品有統一的“標準”,對廣大消費者也起到引導和宣傳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