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大連訊( 記者張恒) 食品自動售貨設備的運營商是否辦理了食品經營許可證?儲藏的食品是否安全?對食品自動售貨設備的監管是否到位?如今,遍布城市街頭的食品自動售貨設備在為人們提供消費便利和促進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因其無店鋪經營的特點,存在較大的食品安全隱患。9月10日,記者從瓦房店市市場監管局獲悉,為保證食品自動售貨設備出售的各種食品安全,該局將圍繞流通環節自動售貨機銷售食品安全,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專項整治活動。
今年4-5月,瓦房店市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組對人流密集區的食品自動售貨設備進行重點摸排,現場進行拍照取證,發現多臺自動售貨設備未公示經營者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違反了相關規定,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和獲取賠償權,可能致使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5月20日,瓦房店市檢察院依法向瓦房店市市場監管局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該局依法有效履行職責,對轄區內食品自動售貨設備進行全面排查,及時消除食品安全監管隱患。
收悉檢察建議后,瓦房店市市場監管局召開專題會議進行分析研究,并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流通環節自動售貨機銷售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活動。據了解,瓦房店市市場監管部門組織兩級執法部門,組成執法人員,按照“網格化、痕跡化、全覆蓋、無死角”的要求,對全市流通環節自動售貨機銷售食品經營主體情況進行集中摸排和整治規范。對于檢察建議書中提及的存在違規經營行為的食品自動售貨設備,經與瓦房店市檢察院公益訴訟辦案組溝通后,決定不對違規經營者采取一罰了之的做法,而是注重普法教育,督促、幫助其積極進行整改、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使其依法規范經營,保障瓦房店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