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理想汽車啟動主動召回程序,對6月1日及之前生產的10,469臺理想ONE,免費更換球銷脫出力更高的前懸架下擺臂。該公司表示:“當問題出現的時候,實事求是地溝通并高效地去解決,是我們應有的擔當和態度。”
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10月23日特斯拉汽車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調查其車輛懸架質量缺陷的情況下,對部分進口特斯拉ModelS/X實施召回,卻不承認其車輛懸架存在質量問題,稱出現損壞,是中國車主濫用所致。
明明存在質量缺陷,卻甩鍋中國車主使用習慣和監管部門壓力,這種“特斯拉傲慢”很快引起社會輿論一致韃伐。
汽車召回是汽車售后服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分為被動召回與主動召回。被動召回是指主管部門在確認汽車存在質量缺陷或安全隱患后,要求車企召回產品,或通過法院判決車企召回產品,一般適用車企故意隱瞞產品缺陷,或拒不履行召回義務的情形;主動召回是指車企發現汽車存在質量或安全隱患后,主動向主管部門報備,并召回該產品。
相比于歐美長達半個世紀的召回歷史,我國的召回制度還略顯稚嫩,從2004年建立至今,剛剛走過17個年頭。截至今年9月底,累計召回2119次,召回缺陷車輛超8千萬輛,數量上位列全球第二,僅次于美國,然而,其中主動召回的只有44%,而美國則為70%。
其實,主動召回與質量瑕疵并無必然聯系。一些汽車產品在設計或生產時,受當時科技水平或認知局限,各項指標都符合法律規定或行業標準,但在進入流通領域后才發現可能存在問題,廠家主動實施召回,消除潛在風險或隱患,提供升級服務,是敢于負責、勇于擔當的表現。
另外,一輛汽車構件2萬多個,一個細小部件出現問題,就會給整車帶來隱患。汽車廠家也不可能保證自己生產的所有的零部件,上下游供應鏈不出現問題。完美無瑕的“零差錯”,是車企難以企及的理想高度。
車企是召回的基礎與主體,也是“第一責任人”。發現汽車產品可能存在缺陷,就應及時開展調查,主動報告成因,召回缺陷產品。車企能夠發現產品缺陷,說明車企有能力,有水平,因為很多缺陷是 “不合理的運行與存在”;發現缺陷,又能排除缺陷,并找到改善的措施,說明車企技高一籌。更關鍵的是,企業能夠積極面對,主動召回,說明車企有擔當,有勇氣。
當然,也有一些車企在發現產品缺陷或隱患后,無視車主的生命財產安全,故意隱瞞事實真相,企圖通過悄然改進,蒙混過關,以規避巨額的召回成本。不過,最終的結果往往事與愿違,美國通用汽車的案例就極具代表性。2014年美國通用汽車召回了260萬輛有缺陷的汽車,原因是點火開關可能會在行車中切斷發動機、剎車和氣囊系統的電力,造成這些裝置失效。該隱患在北美造成多起事故,致死124人、受害案例達399起。
實際上,美國通用汽車早在發起召回的10年前就已知曉問題所在,并悄悄進行改進,以規避監管部門的調查,直到真相大白于天下,美國通用汽車為此付出了20億美元的賠償。
難能可貴的是,目前我國很多車企的主體責任意識正在不斷提高,把主動召回作為質量管理的重要一環,以促進產品質量的不斷提升和技術進步。從近兩年的召回案例來看,車企針對產品的召回,已不僅僅局限于產品設計、質量缺陷,還擴延到了軟件漏洞、尾氣排放、兒童安全座椅隱患等,召回的原因越來越具體,越來越細致,充分展現了車企的責任與擔當。(中國消費者報 劉文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