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記者鄭鐵峰)爸爸帶著孩子去水上樂園游玩,本是件開心事,不曾想到最后卻引起了一場糾紛。
今年8月,李先生帶著孩子到浙江省寧波市奉化區某水上樂園游玩,原本是開開心心的親子活動,卻發生了意外。在玩到一個項目時,李先生的孩子不慎從滑梯上滑下來,把門牙磕斷了半顆。因此,李先生向水上樂園提出了賠償請求,但經營者表示小孩磕斷牙是自己導致的,只能給李先生辦理退票并作道義上補償。這樣的處理結果讓李先生不滿意,無奈之下向奉化區消保委進行投訴。
奉化區消保委的工作人員在接到投訴后,詳細聽取了李先生反映的情況并到現場實地查看。在查看過程中發現,該水上樂園里面沒有設置相應的安全警示標志、現場管理人員沒在崗且硬件有瑕疵,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水上樂園存在安全隱患,給消費者造成人身損害,應承擔主要責任。隨后,奉化區消保委的工作人員約談了水上樂園的負責人。經多次調解,雙方達成了如下協議:由經營者一次性賠償李先生醫藥費、護理費4000元人民幣。
奉化區消保委提醒廣大消費者,樂園游玩雖開心,但安全第一莫忽視。未成年人需要在有監護人的情況下,安全有保證地游玩。在娛樂玩耍時遇到糾紛,也要及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同時,作為大型場所的經營者,應該對消費者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特別是吸引兒童玩耍的游樂場所,可以多進行安全提醒,遇到糾紛也要積極處理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