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張恒) “我花19萬余元定制的全屋家具,其中實木門板共計110多塊,竟全部被經銷商換成了假冒品。”4月6日,遼寧省大連市消費者韓女士向《中國消費者報》記者投訴此事時,仍非常氣憤。
韓女士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說,2019年初自家的房子剛裝修完,準備購買家具。同年2月28日,她在某品牌家居賣場大連華南商場“我樂”品牌經銷店定制了一套全屋家具,共計19萬多元。
記者在韓女士與“我樂”經銷店簽訂的銷售合同中看到,韓女士訂購的家具包含櫥柜門板、臺面、開放柜、玻璃門、大小玄關柜、酒柜柜體以及門板、冰箱邊柜、書房書柜,衣帽間柜體以及門板、衛浴柜等。同年6月,家具到位并全部安裝完成。
今年2月,韓女士發現定制家具的門板多處出現裂紋。按照合同規定,柜子使用兩年尚在保修期內。韓女士多次聯系經銷商,對方卻置之不理。韓女士撥打“我樂”品牌方的客服電話報修,品牌方回復韓女士稱,系統里查詢她的訂單中只有柜體等產品,而110多塊實木門板,工廠并沒有生產過這個“訂單”。“查無此單”的消息讓韓女士大為吃驚。之后,“我樂”品牌方委派現在的經銷商和華南商場的工作人員到韓女士家里實地查看,最后確認她家定制的柜體的實木門板均不是“我樂”產品。
韓女士告訴記者,當初她是在“我樂”品牌網站上看到產品的介紹才下的訂單。而且華南店經銷商的銷售人員告訴她,只要韓女士喜歡的樣子,品牌方均可以定制。韓女士和“我樂”品牌方委派現在的經銷商當場數了一下,在她定制的家具中,大小實木門板多達110多塊,均非該品牌正品。
此時韓女士才發現,原來品牌柜體都附帶一張二維碼貼紙,而這些門板上卻沒有這種貼紙,可惜這個細節她當初不懂也不知情。
在維權的過程中,韓女士發現當初為她服務的經銷商已經撤店并且注銷了公司。韓女士認為,經銷商售假,品牌和商場方面也應該承擔責任,因為沒有對經銷商盡到約束與監管的責任。
記者采訪了華南商場以及“我樂”品牌方。商場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商場在接到消費者反映的問題后,第一時間介入并聯系了經銷商。根據消費者反映的情況,商場方面和品牌方以及市場監管方,一直在積極努力地協商。“我樂”品牌方向記者表示,對此事很重視,已經委派專員與商場方面對接,一起積極面對消費者,目前此事仍在進一步協商解決當中。
遼寧團團律師事務所律師歐陽康在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商場作為經營管理方,組織了經營活動,根據其與經銷商簽訂的合同,應該對經銷商及其經營行為有審查、監管的責任和義務。而品牌方根據合同約定,對授權經銷商也應該有統一的規范管理。針對此糾紛,商場和品牌方應該承擔連帶責任。此外,如果經銷商注銷公司,消費者也可以通過職能部門調取經銷商公司的實際投資人和股東信息來維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