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上海訊(記者 劉浩)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上海市生產、銷售的酒類商品(過度)包裝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查92批次產品,經檢驗,4批次產品包裝空隙率不合格。涉及龍瓷、杜康等品牌。此外,還對酒類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進行了計量監督抽查,共抽查39批次產品,1批次不合格。
不合格產品具體信息如下。
標稱由江蘇藍花瓷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由上海新歐尚超市有限公司嘉定店銷售的龍瓷原漿酒(V50),規格型號為500mL,生產日期為2018-08-28。
標稱由四川省古藺郎酒廠有限公司生產、由上海浦東張楊第一食品商店有限公司(百聯)銷售的郎牌特曲濃香型白酒T6精英版,規格型號為500mL,生產日期為2018-09-11。
標稱由汝陽杜康釀酒有限公司生產、由洛陽酒淘商貿有限公司(國美)銷售的杜康1號酒濃香型白酒,規格型號為500mL,生產日期為2018-04-19。
標稱由貴州小糊涂仙酒業有限公司總經銷、由麥德龍商業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嘉定分公司銷售的小糊涂仙酒(典藏),規格型號為500mL,生產日期為2019-10-13。
上述4批次產品均為包裝空隙率不合格。
還有1批次產品凈含量標注不合格。標稱由上海神仙酒廠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神仙大曲(滬八景)酒,規格型號為100ml,生產日期為2020-10-27,凈含量標注不合格。















